【本報訊】前年11月理大圍城一役,警方近月先後起訴29人在校園內或附近參與暴動,指他們從校園突圍時被捕,大部份不准保釋,案件昨首度在區域法院答辯。控辯雙方開庭前就押後日期爭持不下,控方一度揚言「我係唔會畀你哋作過長嘅押後日期畀你哋申請保釋」,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圖)最終批准五名原被還柙被告保釋,有被告聞判掩面痛哭。
29名被告昨分兩批處理,第一批涉及13名被告,當中只得男學生鍾泯浚及餐廳經理郭添明,於提堂時獲准保釋,餘下被告一直還柙。開庭前,控辯雙方就押後日期多番討論。辯方有意押後八星期,但控方認為只應押後四星期,後來折衷改口稱「中間落墨」押後六星期。
開庭後,控方稱知悉部份被告已申請法援,需等候法援結果,申請將案押後八星期至5月14日再訊,並反對正還柙的11名被告保釋。法官最終批准學生梁子揚、陳姓女DSE生、中大生許寧軒、女學生馬嘉惠及汽車美容技師嚴家朗保釋。
涉及16名被告的案件,法庭晚上8時半開庭處理,有七名被告原獲准保釋。控方申請分拆及合併方案,並押後5月7日再訊,反對還柙的九名被告保釋。控方提到,部份被告的宵禁令或已生效,同意被告即時回家沒有問題,「去其他地方就唔好嘞」。
正還柙的九人,除中大生張展銘沒保釋申請,餘下皆提出保釋申請。法官一度明言稱「我打算喺10點之前完成餘下嘅被告」,又催促正在陳詞的大狀「可唔可以講快少少」,最終拒絕八人保釋。29人最終共15人須還柙。案件編號:DCCC190-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