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匠與酷吏 - 區家麟

法匠與酷吏 - 區家麟

警察最愛一句話:「有乜嘢就同官講!」上到法庭,法官根據法律審案,然後你會發現,所謂法律從撰寫一刻開始,根本就是精心布局的陷阱。

第一宗限聚令法庭判例,工黨與社民連勞動節請願,八人分兩組,四人一組分開拉橫額,在政總叫口號也收到告票。控方指法例不管群組之間的距離,法官謂限聚法例「群組聚集」定義,乃視乎有否「共同目的」及事先組織,判罪成,監禁14日緩刑18月。

限聚令的法律文本,坊間質疑了一年:防疫的關鍵,當然是人群聚集的距離,相隔一條街一個區的人不可能屬「聚集」,也無損公眾健康,但法例偏偏寫成有共同目的就算群聚,不管距離;同一條599G,港鐵上巴士上人群更擠迫都容許、商場人潮排隊萬人空巷無問題。限聚法例,從一開始醉翁之意,就是一石二鳥出陰招禁絕遊行示威。

你要佩服那些飽讀詩書的法匠,學懂了法律知識,卻不管人權自由開放社會的法治原則,用心雕刻法律,以條文為鎖鏈,服務權力,緊纏庶民,猶自鳴得意。法匠團隊又有扼殺制度新任務,需要短時間修改廿條選舉法例,把權力魔爪指點江山的妄言化成法律武器,確保萬無一失,法匠們就是香港步向深淵的帶路人。

新時代洗禮,法匠以外,衙門極速冒起一群酷吏,他們蠻不講理、不顧程序公義、蔑視管治倫理,行徑不堪入目,衰過殖民地。警隊的驕矜自滿不用多說,律政司有權用盡,無權則自製權力,亦是新常態。酷吏紛紛爭取表現,例如香港電台最高層,查禁節目罪名莫須有,一聲令下說禁就禁,謂根據《守則》審查,卻不談具體理由,要下屬自己猜度。管控市民資料的部門,一聲私隱,拒絕記者查冊,甚至指控違法,卻不顧私隱法例精神本來就尊重新聞採訪,有豁免條款。

為何肆無忌憚?因為他們深深明白,往日的制衡已經一一消失,主子會為他開路。酷吏們不需要在立法會面對質詢,因為大家都是沆瀣一氣的棋子;他們也不需理會傳媒的質疑,因為大部分已染紅成為喉舌,甚至走在批鬥風氣之先,批評官僚們不夠心狠手辣;酷吏行政霸道,也不怕市民申訴或司法覆核,因為一切政治正確為先,到處都是保護傘,確保官僚為所欲為;民間的反對聲音?更不足懼,因為全在牢獄中。

權力失去制衡就是如此醜陋,行政、立法、司法、傳媒,現在獨剩行政獨大。法匠與酷吏們,夜闌人靜時,請尋覓你的失物,有樣東西好像叫「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