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集會案】【本報訊】李柱銘、黎智英等泛民人士被控前年8.18集會期間組織和參與非法遊行,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狀余若薇昨開始結案陳詞。她指未能證明黎知道涉案遊行是被禁止,因為警方和民陣事前分別表示會用「潮水式」或「流水式」人流控制;集會期間民陣指警方已開路,群眾可離開,警方當場沒有反駁或警告,在場人士只能假設警方同意人群結隊離開。
案情指民陣原本打算在維園和中環舉行集會,並在港島遊行,警方只批准維園集會。余若薇指出,民陣預計有30萬人參加集會,與警方開會時表明用「流水式」疏散人群,惟數名警方證人上庭作供時,卻稱案發前沒聽過民陣所說的「流水式」,彷彿要避免提起。
余爭議黎有沒有「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的犯罪意圖,及是否知悉遊行被禁。她指黎不是民陣中人,靠看新聞了解集會安排,集會前兩天警方公佈採用「潮水式」人流管制,市民不用擔心排隊出入維園會犯法;翌日民陣稱已同警方商討,會安排「流水式」集會。集會當天,民陣陳皓桓在台上表示要求警方開路,其後有人指已開路,陳便告訴群眾可離開,當時警方沒有反駁陳或發出警告,在場人士只能假設警方同意。
余又說,涉案遊行對和平疏散群眾起了重要作用,警方只是反對遊行的形式,不是反對其具體作為。部份警察證人供稱沒留意民陣公佈的疏散計劃,余質疑不可能,反而當日警方沒對遊行採取任何行動,似是意料之中,合理的推論是警方選擇依靠民陣疏導群眾,當日還撤走維園的三隊軍裝警員。
根據證供,陳皓桓當日告訴群眾,如果無法從銅鑼灣離開,可以從灣仔走,仍然無法的話可再去金鐘或中環,余指與民陣的疏散計劃一致。民陣安排泛民議員帶隊,余認為只是盡主辦者責任。對於控方指維園旁邊的港鐵站有運作,余指證據是當日有列車因車站擠迫而「飛站」,而飛站不會事先公佈,不去現場實在難以了解情況。案件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C5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