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供詞被指矛盾 涉強姦警撤控

事主供詞被指矛盾 涉強姦警撤控

【本報訊】22歲男警夥同袍到酒吧消遣,涉嫌趁新相識的年輕女伴不勝酒力,將對方帶到酒店強姦,女方報警揭發事件。兩警事後被捕,其中一人被控強姦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決定撤控,警員無罪釋放。據了解,警方調查後認為涉案女事主的供詞前後矛盾,證供不可信,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撤銷控罪。

■被告蘇駿軒被指夥同袍與事主到酒吧消遣,後帶事主到酒店性交。資料圖片

另一被捕警員未被起訴

獲撤強姦罪的被告蘇駿軒(22歲),原被控前年11月16日在旺角砵蘭街一酒店強姦女子X。案件去年11月提堂,被告毋須答辯,獲准以10萬元保釋外出,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其間不得離港,另須交出旅遊證件,每天晚上10時至翌晨6時要守宵禁令。其家人早前在庭外嘆謂:「諗住個仔搵到個鐵飯碗,點知搞單咁嘅嘢。」據了解,被告已離開警隊。

據悉,20歲的女事主經由交友app認識朋友,再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案發時被告夥同袍與X到酒吧消遣,飲酒耍樂;其後X疑不勝酒力,被人帶到涉案酒店性交。

警方接報後,先後拘捕本案被告及另一名同為22歲的警員,該名警員因證據不足而未被起訴。據了解,兩名警員事發時分別為新界北總區機動部隊人員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刑事偵緝探員。

案件編號:KCCC29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