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弟洗錢、欺詐囚47月

蘇錦樑弟洗錢、欺詐囚47月

【本報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蘇錦樑的胞弟蘇錦威,任職法律文員期間訛稱獲授權,利用客戶物業申請兩筆合共2,000萬港元的按揭貸款。及後財務公司因被「拖數」向業主索償,蘇為應付官司,再利用假文件代業主聘請律師,最終胞姊出手幫他「填數」,早前被裁定洗黑錢、欺詐等四罪罪成。法官昨指,蘇熟悉行內程序,卻違反誠信,精心策劃案件,影響大眾對律師樓的信任,判囚3年11個月。

兄沒到法庭

法官勞潔儀判刑指,蘇錦威(44歲)已還清涉案貸款的本金,相信他不能再在法律界工作,重犯風險低。蘇錦樑昨沒現身法庭。

除蘇錦威外,其任職法律行政人員的同事蘇潤餘(52歲)同被控。蘇錦威被裁定兩項欺詐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成,他另與蘇潤餘被裁定一項洗黑錢罪成,判囚3年11個月,蘇潤餘被判入獄2年6個月。

案情指,蘇錦威2014年任職梁家樂律師行時,有份處理一宗堅尼地城Lexington Hill物業的交易。他未經業主同意,將物業先後抵押給兩間財務公司申請貸款。兩公司之後均被拖欠還款,分別入稟高等法院追款甚至登門向業主查問。最終蘇錦威帶同銀行本票交給其中一間財務公司的律師,稱要代業主贖回按揭,但本票卻由蘇錦威胞姊蘇潔兒持有的公司發出。廉署2016年拘捕兩被告。

案件編號:DCCC4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