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集結案】
【本報訊】前年6月9日,103萬名市民參與反送中遊行,惟政府深夜發稿指將如期二讀《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大批市民當晚在立法會「煲底」聚集,與警方發生衝突,多人被捕。其中五男昨被裁定阻差辦公及非法集結等罪成,包括一名港隊武術運動員。教練替這名徒弟寫求情信,指被告有能力在亞運等世界賽衝擊獎牌,因本案斷送運動員生涯。裁判官基於被告「過往努力、夢想各樣都付諸東流」,特別寬減一個月刑期,判監六個月;其餘四人分別判監七星期及七個月。
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五名被告包括電腦技術員溫鎮豪、無業男王洛鈞、港隊武術運動員鄺淯銘、曾泳祥及文員廖德輝(年齡介乎23至43歲)。
裁判官鄧少雄裁決指,鄺與他人拉倒鐵馬並築成路障,又招手示意他人加入;從呈堂片段可見,王、廖兩人戴上口罩,與他人組成人鏈;曾亦身處人鏈之中,向警方防線推進,又與他人拆開欄杆,拍掌鼓勵身旁人士加入集結,裁定四人非法集結罪成。
此外,影片可見當警員追捕投擲水樽的白衣人時,溫拉扯警員衣袖,令白衣人逃脫,行動「一氣呵成」,明顯蓄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裁定他阻差辦公罪成。
辯方求情透露,鄺自八歲起加入香港武術隊接受槍術訓練,十多年來曾於多個錦標賽中獲獎,為本港傑出運動員;他被捕後曾到韓國比賽,身心俱疲下,仍奪得銅牌。教練在求情信中指,鄺的水平足以挑戰亞運等世界賽,惟判刑已令他失去全職運動員資格,運動員生涯到此結束。鄺聽取求情時亦不禁落淚。
就非法集結一罪,鄧官判王、曾、廖入獄七個月,並慨嘆判刑已令鄺「過往努力、夢想各樣都付諸東流」,酌情寬減一個月刑期,判他監禁六個月。阻差辦公罪成的溫則判監七星期。
本案原有13名被告,早前部份人認罪,判監四至五個月。其中一名承認非法集結罪被告,是中大哲學系一級榮譽畢業的中大助教,獲中大副校長吳基培教授撰寫求情信,判監四個月。
案件編號:ESCC18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