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幾滿意自己份工,同公司上下相處都OK,但啱啱發生一件事,我真係唔知點算。係我上次攞咗一份我未見過,實情係我根本唔知道有呢單生意嘅合約要我加簽。我好驚,搵藉口推搪,但係上司話我只係簽個名做見證人,有乜問題,點解唔肯。如果我堅持唔簽,佢可唔可以用呢個理由炒我?但係我真係想保住份工,SON姐我真係唔知點做,請你教吓我!」
你拒絕在合約上加簽這個行為和決定,在公絕對不能構成上司炒你的理由。不過身為你上司,要炒你,有千千萬萬個理由藉口。要玩死你,更加容易,所以在你很想保住這份工的大前提之下,你不能硬碰硬。
當然你可以去問律師攞法律意見,究竟在合約加簽作為見證人,需要承擔的是甚麼責任為保住份工值不值得博一鋪。不過你只能偷偷地私下進行,更加不可以向任何人透露。你冇需要告訴我究竟是甚麼合約,不過上司為甚麼要你加簽,你有沒有問清楚?不是要你妥協,是最低限度要表現尊重,願意聽清楚內情,而不是一口拒絕。先處理心情,再處理事情,慌張騰雞只會壞事。
如果上司吞吞吐吐講不清楚,在不清楚的大前提下,你沒有辦法加簽很正常。你亦可以趁機反過來勸他,即使你願意簽但最終出事的話,結局只能是攬炒。不過即使上司講得清楚明白,造假就是造假,假的真不了,不是你能夠承擔接受的風險,亦有違背你做人做事的原則底線,你只能低聲下氣認低威,說自己冇鬼用,真的不敢!千萬不要理直氣壯直斥其非。
我不知道你在這間公司做了多久日子,我的直覺告訴我,你上司的做法和你這間公司的文化有關,小心駛得萬年船,你想保住份飯碗我明,但有些飯的確啃不下的時候,都只能放棄。
張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