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受查人身份案】
【本報訊】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圖),自上周提堂不准保釋後一直還柙。林昨就被指披露負責調查7.21案的警司游乃強疑正接受廉署調查一案,被押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並提醒林下次提訊時若身處「在外」,須自行到法庭;惟「如果萬一,我講萬一」另案不准保釋,則須通知懲教人員帶他到法庭。
被控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的林卓廷(43歲),在本案獲准保釋,惟他因參與民主派初選而被控違國安法還柙至今。他昨在犯人欄不時望向公眾席,有支持者舉起手及緊握拳頭替他打氣,他揮手回應。
林被控前年12月30日、去年1月21日及7月16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公眾或部份公眾披露受調查人身份、即警司游乃強。辯方昨指,林上周因另一案花了不少時間,申請押後讓辯方索閱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羅官將案押後至4月27日再訊,准林在本案續以2,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並新增不准接觸證人的保釋條件。羅官指知悉林因另案被羈押,提醒他下次提訊時若身處「在外」,須自行到法庭;若不准保釋則須通知懲教人員帶他到法庭,林回應:「明白,法官閣下,唔該晒!」林將於本周五在總裁判官蘇惠德席前,覆核蘇官拒讓他於國安法案保釋的決定。
案件編號:ESCC27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