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兩警口供矛盾 兩青年脫罪

官指兩警口供矛盾 兩青年脫罪

【藏噴漆白電油案】

【本報訊】民陣前年12.1發起「毋忘初心大遊行」,途中遭警方武力驅散。兩男事後涉管有噴漆及白電油等物被捕,早前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罪。裁判官葉啓亮昨裁決指,負責拘捕的警員口供前後矛盾,對追捕細節記憶混亂,認為其證供不可靠;且噴漆及白電油乃日常用品,難以將非法用途當成唯一推論,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被告林志威(23歲)及黃博昕(24歲)昨聞判後激動啜泣,以紙巾拭淚。兩人離開法庭時分別與庭外親友相擁。林被指當日在梳士巴利花園外管有一支噴漆;黃則涉管有兩罐白電油、打火機及一包索帶。

追捕細節記憶混亂

裁判官葉啓亮裁決指,警員鄧保麟起初供稱舉藍旗後看見首被告轉身離開,故上前追截;但他後來改口稱開始追截後,首被告才轉身跑離。葉官指警員對重要的追捕細節記憶混亂,認為口供即使可信亦不可靠。此外,鄧稱首被告戴有手套,惟負責拘捕的警員周天威卻指首被告沒戴手套。葉官指兩警證供不一,此乃重要觀察,以考慮被告有否非法意圖。至於次被告,葉官認為警員留意到他在人群中並無任何說話或動作,而他當時身穿紅衣,與大部份示威者的黑衫打扮不脗合。

首被告父親早前替兒子擔任辯方證人,稱聘用兒子作裝修工,噴漆有工作用途。惟葉官質疑用於大型工程的工具包括噴漆,理應一早連同其他物資運送到工地,加上涉案噴漆無單據報銷,難令法庭信服。

葉官並指,次被告被搜出的索帶「比A4紙長」,對於他自言不為意索帶一直放在書包之說,可謂對法庭不誠實,拒絕接納辯方證供。不過,葉官考慮到涉案物品皆是容易購買的日常物品,難以作出唯一推論指有非法用途,最終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CCC12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