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關督察疑因財困,向下屬索取五萬元借貸,最終獲下屬任職警員的好友借出,惟貸款逾期未還,最終被控非法索取及收受利益兩罪,昨日受審。案中警員稱,起初獲被告承諾逐步還款,及後他收到自稱是債仔朋友的不明人士短訊,自言「冤有頭,債有主,唔好搞佢」,惟他認為被告只是利用太空卡假扮,最終向海關舉報。
2015年加入海關的被告鄭文傑(31歲),被控訂明人員未得行政長官許可而索取及接受利益兩罪,指他2018年10月17日向下屬劉港生索取五萬元貸款,以及從梁偉劍接受五萬元貸款。
借出五萬元的警員梁偉劍供稱,案發當日收到中學同學劉港生來電,要求借五萬元予另一朋友應急,承諾三天內還款。惟欠款未還,被告同月24日再向劉多借五萬元,梁知情後拒絕再借,查問下得悉早前的五萬元借了給任職海關督察的被告。
同年12月,梁向被告追債,被告以短訊回覆:「逐少逐少畀啲你,我變賣緊啲嘢。」梁一度稱要循法律途徑追討,被告承諾「會盡力問人借,不過仲未借到」。
同月23日,梁收到不明人士的電話訊息,對方自稱是被告的朋友,並附上一萬元轉賬收據,謂:「還住一萬先,唔好搞佢住,冤有頭,債有主,有乜直接搵我。」梁認為是被告利用太空卡假扮朋友,稍後向海關投訴。梁最終從劉手上收取四萬元尾數。辯方指,被告亦只是幫另一名朋友借錢應急,故不算犯罪。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20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