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民前年10月1日發起「六區開花」示威活動,演變成警民衝突,18歲「健仔」在荃灣中槍受傷,同區被捕的三男一女昨就暴動及縱火罪受審。庭上播出警方拍攝影片,可見示威者在警方一輪催淚彈攻勢後不退反進。法官練錦鴻描述稱示威者「好似好有默契」,又在抄寫筆記時喃喃自語謂「暴力示威人士」。
本案原本有五名被告,分別為清潔工陳珩(40歲)、學生陳金國(20歲)、程式員李振文(26歲)、學生馮清華(22歲)、學生郭小琴(23歲)。五人否認暴動罪,陳珩另否認縱火罪。馮缺席上月聆訊,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控方庭上讀出機動部隊A連小隊副指揮官高級督察陳文傑的書面口供,講述同袍拘捕四名示威者。控方原本打算不用陳出庭作供,惟法官練錦鴻質疑口供沒有提及四名示威者的身份,亦沒有連結本案被告,直言:「你做主控,我做仲裁,你有資料我就考慮,我唔可以教你點做嘢。」控方表示留意到練官的「關注」,遂撤回口供,稍後將傳召陳上庭。控方開案陳詞稱,當日約有200名示威者堵路,部份人揮舞鐵枝及向警方掟磚,又有人在路上縱火。首被告以白布蒙面,持淺藍色摺傘,把狀似橫額的物件扔向火堆。警方及後拘捕各被告。
控方在庭上播出警方拍攝片段。示威者身處大河道天橋及路面,警方施放催淚彈,其間聽到有人叫「行開啦!射X死你」,並有男聲謂「天橋上仲有好多曱甴」。
另有大批黑衫示威者聚集附近路面,部份打開傘陣與警方對峙。警方落橋包抄示威者時拘捕首被告,他強調沒有襲擊警方,只是害怕黑警與共產黨。
練官描述他觀察到的畫面,指示威者打開雨傘並非為了「遮太陽」。至於示威者不退反進,練官指「示威人士好似好有默契咁」,又謂「最前面嗰批手拿雨傘,斜向鏡頭,有部份蹲下,一路行,一路向警方逼進」。練官抄寫筆記時更喃喃自語謂「暴力示威人士」。
片中又見防暴警員走上行人天橋時,突然傳來一聲巨響,並有火光及濃煙。警員文志堅解釋指,當時橋下有示威者,同袍打算向示威者施放投擲式催淚煙,「可能操作問題,未掟落去已經爆咗」。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