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收不合理金額等同勒索

律師︰收不合理金額等同勒索

【本報訊】崇山新村村霸封路事件中,涉及地主向村民收取過路錢,以作開路條件。大律師陸偉雄直指,雖然路權擁有人可向行經者收取過路費,惟金額須合理,亦不可涉恐嚇,否則等同勒索。大律師陳李隆亦指,如村民能證明有關路段是村民回家唯一道路,並使用達20年,即可向法庭申請路權。

下輋村路霸逼講「芝麻開門」

鄉村路霸收過路費事件時有發生,前年9月元朗下輋村爆出路權風波,有路霸租下主要通道,向出入車輛收取每次10至20元,要求村民念通行口令「芝麻開門,芝麻開門,明白了,明白了 」 、或扮狗叫說「 我係死窮狗 」, 才獲准通過。村民曾反擊,用車塞住出入口,更先後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至去年7月才獲批臨時禁制令,禁止租客阻礙村民出入,本月中法庭將就永久禁制令展開聆訊。

另一經典例子是2013年菜園村搬遷到元崗新村,村民要經私家路將建築材料搬入村,地主開出天價過路費,由20萬元加至500萬元,要時任鄉議局主任劉皇發介入,最終由一名神秘善長支付50萬元買下路段,解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