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本月5日拘捕兩名男子,年齡分別17歲及61歲。警方稱,其中一人去年12月初涉嫌以電話滋擾某名司法人員;另一人則涉嫌在社交平台上發佈煽動性言論,聲稱「要炸死佢全家人」。
警方本月5日在將軍澳及屯門分別以「電話、訊息或電報相關的罪行」及「煽惑他人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名,拘捕17歲和61歲男子。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指,其中一人去年12月初打了為數不少的電話,滋擾某名司法人員。
另一人則涉嫌在社交平台上發佈煽動性言論,稱「要炸死佢全家人」。警方在行動撿取兩部手機,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譚威信指出,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9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而煽惑他人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最高刑罰監禁三年。譚威信補充,被捕二人有可能觸犯由法院頒佈的臨時禁制令,構成藐視法庭罪。據now新聞報道指,受害人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指出,網民只要將帖文、圖片發佈至社交媒體,即使設定只限朋友或指定人士讀取,都要有心理準備會被公開,「你啲朋友係咪個個都信得過?幾千個朋友,係咪個個都冇問題先?」
根據facebook資訊公開報告,2020年上半年接獲262項香港政府索取資料的要求,次數是有紀錄以來最高;facebook則就24%的要求提供部份資料,比率為歷來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