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5歲女案】
【本報訊】5歲女童疑遭生父及繼母虐待致死案昨續審。庭上讀出承認事實,披露女童所讀幼稚園早於半年前已發現女童遍佈瘀青、血迹及被毆打的傷痕,卻只警告女童繼母了事。女童的8歲胞兄所讀小學亦發現男童經常挨餓,身體多處受傷,走路更一瘸一拐,但社工只警告生父便作罷;男童嫲嫲擔心孫兒受虐向校方查問,但校方拒回應,只着嫲嫲報警。
30歲首被告為女童Z及男童X的生父,同齡次被告則是兩童繼母,兩人否認謀殺罪;57歲第三被告則為次被告母親,她否認四項虐兒罪。案發由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控方於開案陳詞指,兩兄妹在嫲嫲住所生活愉快,得到關懷及照顧;惟兩人2017年8月10日隨生父及續母遷入「哎吔外婆」住所後,遭多次虐打及體罰,亦沒飽飯吃。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透露,Z遷進新居約一個月後,幼稚園老師發現她偶爾哭着回校,又常常要求更多食物;及後老師發現Z全身遍佈紅腫及打痕,頭部擦損有瘀傷。次被告其後向校方解釋,Z曾撞到頭部,嘴上血迹因嘴唇太乾燥所致,臉上紅點則是哭喊導致,缺了一隻牙是因為換牙。其後校長及老師相繼發現Z的臉及腳底有瘀青等傷痕,嚴重警告次被告不要再體罰Z,亦表明會密切監察。自此Z變得沉默,拒再回答老師有關生活狀況的問題。
至於男童X,其就讀小學的老師亦發現X右眼紅腫瘀青,身體各處均有傷,走路時更一瘸一拐,次被告稱傷勢或由妹妹造成,並提早從學校帶走X。校方同日聯絡X的嫲嫲,嫲嫲聯絡兒子、即首被告不果,懷疑X受虐,遂向學校查問X的住址。但校方拒透露,只着她到警署報案。
在警方安排下,首被告終致電母親稱會處理X的傷勢,並承諾日後會接電話。當日首被告替X申請兩天病假,又要求校方不要再聯絡X的嫲嫲。X再次上學後,老師及社工相繼發現他臉色蒼白疲憊及小腿有打痕,社工警告X的父母若再體罰X便會報警。首、次被告相繼解釋是X不肯進食,首被告更着教師不要給食物X,好讓他餓暈。
兩兄妹自搬遷進「哎吔外婆」住所後經常缺課,首、次被告多次替兩童請病假,又謊稱兩童需回內地探親,惟出入境紀錄顯示他們從沒離開香港。首被告更於2017年11月,以校方溺愛Z為由申請停課兩個月,其後直接讓Z停學;X則自從同年12月17日起沒再上學。
至翌年1月6日,首被告發現Z在家中暈倒,救護員到場後發現Z倒卧於客廳,失去知覺及反應。Z當時身穿尿片、臉部浮腫、小腿有瘀青,受傷部位沒被任何膠布遮掩及護理。
案件編號:HCCC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