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兄妹就讀的學校分別就兩童傷勢向首、次被告夫婦查問。次被告即繼母起初稱兩童自己跌撞弄損、又一度指男童傷勢或由胞妹造成;後來則指傷勢是首被告體罰所致,舉例指首被告用藤條誤打女兒腳板、懲罰兒子坐無影凳時又打他大腿。次被告謂:「阿sir,唔關我事,啲傷勢我老公打嘅。」
承認事實透露,自2017年10月起,男童X的小學老師發現他樣貌憔悴、臉部腫脹,遂向次被告查問。次被告表示是X自己撞傷;其後社工發現X大腿有瘀傷,次被告則指是首被告懲罰X坐無影凳時X未能坐好,於是打他。老師翌月發現X的右眼紅腫及遍佈瘀青,再次致電次被告,對方稱傷勢或是由胞妹造成。
此外,當幼稚園老師發現Z遍體鱗傷而向次被告查詢時,次被告稱是Z自己撞櫃跌倒所致;Z腳板的傷勢則是首被告用藤條打地下以懲戒Z不負責任時,藤條誤打中Z腳板所致。
Z於2018年1月6日被暈倒在家,送院證實死亡。次被告向救護員表示Z有行為問題,撞傷身體及不願意上學,首被告則承認用藤條打Z手腳,但指Z亦不時會將頭部撞向大門及地下。警方同日拘捕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