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押後裁決 戴耀廷被撤保釋

上訴庭押後裁決 戴耀廷被撤保釋

【佔中案】【本報訊】「佔中九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等,就前年被裁定串謀與煽惑公眾妨擾等罪成提出上訴,上訴庭經過三天審訊,決定押後頒佈裁決。上訴聆訊期間,戴耀廷同時就民主派初選涉違國安法一案,在西九龍法院應訊,保釋與否仍未定奪之際,律政司昨突反對在本案獲准保釋的戴繼續保釋。戴的代表律師認為,本案不應與國安法案混為一談,要求續保釋,惟上訴庭最終拒絕,未有交代原因,僅稱現階段不會說太多。

旁聽市民揮手打氣

戴耀廷保釋被拒後,數名旁聽市民隨即站立向他揮手,大叫「Benny,保重」,而他亦揮手回應,隨即由懲教人員帶走,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就國安法案件應訊。

戴連日來一直等待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47名民主派初選被告的保釋申請問題,故他一直坐在犯人欄內聽審。他前年因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被判囚16個月,服刑3個多月後,成功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之後一直是自由之身,直到因國安法案件被捕。

審訊完畢後,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主動詢問律政司,戴耀廷的保釋問題是否有爭議,又問控方對保釋的看法。當時西九龍法院對保釋一事仍未有定案。署理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表示,不清楚西九龍法院現時進度,但表明反對戴繼續保釋。

代表戴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即反駁,國安法案件應與本案分開處理,又指戴之前一直獲得保釋,希望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麥機智最終決定撤銷戴保釋,但未有交代原因。

戴耀廷及被判囚8個月的黃浩銘,同就佔中案刑期提出上訴。上訴方指原審法官判刑準則有誤,要求上訴庭將2014年的佔領運動和近年暴力示威作對比,顯出佔中實屬和平示威,認為上訴庭應借今次機會,接納減刑申請,給予公眾一個明確訊息,和平示威應值得嘉許。他指戴連同還押的日子,已被監禁5個多月,已是足夠的懲罰,望上訴庭改判即時釋放。

律政司則反對上訴方說法,指戴在原審首天表明對佔領運動絕不後悔,16個月刑期不會過重。

案件編號:CACC1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