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47子經過四日保釋聆訊,被告由代表律師或親身上陣陳辭,說之以情動之以理,嘗試說服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保釋申請,最終47人中只有15人成功取得保釋,惟如此結果引來質疑,由於蘇惠德未有解釋其裁決理由,不少網民質疑難以理解當中的「準則」。
有親建制派傳媒曾放風,以相關人士曾否簽署墨落無悔聲明作劃線,判斷其是否支持「攬炒」,以至作為DQ的理據,惟現時15名獲批保釋的被告,當中13人曾出現在當中的聯署帖文,故當日他們是否支持「攬炒」,並非蘇惠德的標準之一。
聆訊過程中多名被告提出願意接受嚴苛保釋條件,但下場不盡相同。從被告職業分析,共八名本身是區議員的被告獲批保釋,但另外15名區議員保釋被拒;同樣報稱無業,吳政亨、毛孟靜、朱凱廸、何桂藍、陳志全及梁國雄均被拒保,民主黨黃碧雲卻又獲批;大律師劉偉聰成功獲保,同為大狀的楊岳橋卻失敗而回。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及一日三餐老闆譚文豪均報稱商人,雙雙申請成功。
政黨背景又如何?公民黨四名成員被控,聆訊期間全數退黨,卻未能一同獲保,李予信、譚文豪及郭家麒成功,但前黨魁楊岳橋失敗;民主黨當日沒簽署墨落無悔,結果黃碧雲暫逃出生天,林卓廷、尹兆堅跟本身被還柙的胡志偉都申請失敗。不過,民協兩子施德來跟何啟明一同獲得保釋,相反社民連的梁國雄及岑子杰未能成功。
能否獲批保釋似乎跟政治光譜無關,多名被視為溫和民主派未見成功,相反有抗爭派獲蘇惠德「大發慈悲」,有網民不諱言,討論有關標準意義不大,反而擔心律政司提出上訴後,最終上級法院會把現時成功保釋的被告申請駁回,47人最後都要以無罪之身長時間失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