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批15人保釋 律政司追殺覆核 47子痛失自由

官批15人保釋 律政司追殺覆核 
47子痛失自由

【本報訊】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被警方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一案 ,經歷第四天聆訊後,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終於就保釋申請作出決定,只批准15人保釋,其餘被告未能通過國安法第42條門檻,沒有充足理由相信他們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安行為,拒絕他們保釋。但律政司未有放過該15人,立即表明就法官批准保釋的決定提出覆核,所有被告須繼續還柙,48小時內帶到高院處理。有家屬聞裁決後激動暈倒,亦有家屬大喊法治已死。

昨日傍晚在佔中上訴案中被撤銷擔保的法律學者戴耀廷,甫開庭便就本案撤回保釋申請,其餘31名不准保釋的包括被指是協助戴推動「35+」初選計劃的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和吳政亨及有份簽署初選聲明的26人,包括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黃子悅、尹兆堅、吳敏兒、譚凱邦、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范國威、梁國雄、岑敖暉、王百羽、余慧明。其中岑子杰、毛孟靜、梁國雄及林卓廷未有具體指控。

蘇官批准其中15人保釋,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郭家麒、呂智恆、林景楠、柯耀林和李予信,但須遵守嚴苛條件。資料顯示,獲批保釋的人士中,部份人曾簽署抗爭派立場聲明書,其中張可森更被指有份草擬「墨落無悔」聲明書。

■呂智恆養母得知律政司立即就法官批准保釋的決定提出覆核,所有被告須繼續還柙後極為激動,跑出法院嚎哭並大叫「法治已死」。何家達攝

官准案件押後三個月

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隨即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申請覆核批准保釋的決定。蘇官解釋,由於律政司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申請覆核批准保釋的決定,根據9I,一經申請則裁判官必須下令繼續羈押被告,並通知司法常務官,48小時內帶到高院法官席前。蘇官指根據法例,法庭沒有任何空間和酌情權,必須下令扣押。蘇官宣佈15人須繼續被還柙一刻,被告席傳來女聲「唉」一聲。

律政司申請扣押被告一刻,家屬席傳出低聲「嘩」,多人耳語。蘇官宣佈要將原本獲保釋的15人即時還柙後 ,代表林景楠、曾任職副刑事檢控專員的資大律師許紹鼎要求主控官交代,有關覆核批准保釋的決定是否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本人直接授權。蘇官未待主控回應,便稱現在或非適當場合考究,他亦不會理會律政司的指示內容。案件3月12日將再提訊,供部份被告行使八天覆核保釋決定的權利。但當中七人趙家賢、鍾錦麟、劉澤鋒、譚凱邦、李嘉達、范國威及劉穎匡已表明放棄覆核。

■其中兩名被告鄒家成及岑敖暉被押回荔枝角收押所時,向記者舉起拇指示意。張志華攝

律政司被轟失去人性

部份被告反對控方申請押後三個月等候調查,蘇官昨批准控方申請押後到5月31日,但提醒控方將案件帶上法庭前必須充份考慮搜證進度,鑑於指控內容、控罪嚴重和案件的複雜程度,指示控方同時索取法律意見,包括控罪適合性和審訊法院級別,下次若再申請押後須提交工作報告。

不少家屬親友在庭外哭紅了眼,難掩失望,不斷拭捩。有哭成淚人的家屬稱,「我唔知可以講咩」,另有家屬稱「都未夠證據,都要還柙人」,「你都唔知佢條紅線劃到去邊」;亦有家屬在庭外即時籌備物資給還柙的親人。有家屬暈倒,需召救護車送院。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批評律政司覆核15位被告保釋決定的做法「失去人性」,形容拘捕民主派初選參選人是一場政變,「係顛覆緊香港人嘅選擇」。

■戴耀廷在佔中上訴案中被撤擔保,其後就本案撤回保釋申請。

昨日多名被告在蘇官作出裁決前,都趁最後機會陳詞。林卓廷陳詞期間數度哽咽,旁邊有人向遞他紙巾,他陳詞完畢後說:「願我的家人、親人、朋友,平安、幸福、健康。」何桂藍發言完畢後,沒有繞過眾多被告回到座位,她單手按着後方的欄杆,跳起跨過後方的凳回到自己的位置就坐。

大狀黃瑞紅正在為吳敏兒補充陳詞時,吳低頭拭淚;被告席上袁嘉蔚拉下口罩,不停拭淚;坐在吳右邊的鄭達鴻都有拭淚。本來並非坐吳旁邊的毛孟靜走到吳左邊坐下,撓着吳的手輕輕安慰她。多名被告等候裁決前擁抱,或向鏡頭做心心手勢,趁最後機會向家人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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