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謀殺案】
【本報訊】五歲女童疑遭生父及繼母兇殘虐待致死案昨續審。女童嫲嫲透露孫女為人討喜,惟兒媳兩人突帶同孫女及八歲孫仔搬走,自此無法聯絡兒子,最終鬧上警局才得悉兩孫兒近況;她接受兒子體罰孫兒,相信「做爸爸應該唔會好大力」。女童叔叔則稱,目擊兄長掌摑八歲姪兒致嘴角流血,兄弟因而口角,從此關係轉差「冇傾過偈」,又稱兄長自從再婚後開始對子女失去耐性。
30歲首被告為女童Z及男童X的生父,同齡次被告則是兩童繼母,兩人否認謀殺罪;57歲第三被告則為次被告母親,她否認四項虐兒罪。案發由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疑受虐兄妹的嫲嫲出庭作供,透露X沉靜不奀皮,但比較懶惰,她偶爾會「用手啪屎忽」;Z則開朗有主見,喜歡與人接觸,會聽嫲嫲和首被告的話,「因為爸爸好錫佢」,也不會反駁次被告。嫲嫲昨提及Z時一度哽咽。嫲嫲稱次被告帶親女搬入後,與兩孫兒相處不錯,首、次被告教導子女和正常家庭分別不大,次被告會為X檢查功課和溫書。首被告則會以藤條和衣架體罰子女,被告夫婦亦曾要罰企及罰抄。
2017年8月,首被告突表明會與次被告及三名子女搬走,沒商量餘地。此後嫲嫲無法聯絡首被告,只曾在街上兩度碰見Z及X放學,她一度在兩孫兒面前流淚,但Z仍感開心。控方指嫲嫲擔心孫兒,曾向X的學校查詢近況但遭拒。嫲嫲遂到警署報案,由警員致電首被告才成功聯絡對方,首被告稱X「好好,冇嘢」,Z則仍與次被告磨合。
辯方盤問下,嫲嫲同意次被告對子女「好嚴」,又稱在次被告遷入住所前,「細路仔好輕鬆」,因她不會在功課上給壓力。辯方指嫲嫲見過首被告打兩孫兒的手板腳板,認為可接受故沒阻止。嫲嫲同意,指首被告只打了幾下,她也接受首被告用藤條或衣架打子女,相信「做爸爸應該唔會好大力」,只是象徵式處罰。辯方又指嫲嫲曾和首被告協定,不干涉首被告體罰子女。嫲嫲稱:「大家心知嘅啫,冇話協定」,認為若父母教導子女的行為不太過份,她不會參與。嫲嫲作供完畢後表示有話要說,稱「我個仔好孝順……」惟被法官黃崇厚打斷。
控方傳召首被告胞弟、即兩童叔叔A出庭,稱2016年某天在房內「聽到細路嗌唔好」,奪門而出看見兄長掌摑X,令X嘴角流血,A推開兄長並搶走X,未幾兩人口角。A自言不太喜歡體罰,兄長如發現子女食飯頗慢,會責備兼拍打手臂,他若看見會制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