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疑遭生父繼母虐待致死的女童生母昨出庭作供,她指前夫愛惜家人,不是脾氣暴躁之人,惟女童繼母不喜歡她上單位探望子女。生母稱曾嘗試聯絡前夫,要求與孩子見面,但前夫以孩子不想見她為由拒絕,她更收到兒子錄音稱:「我唔想見你。」生母自言與兒子關係一向良好,不相信兒子會如此說。
本案首名證人為兩童的生母,她昨供稱首被告即前夫不是脾氣暴躁之人,即使憤怒亦不會指罵他人,及後她和首被告分居並搬離單位,次被告則遷入。自此她沒再到單位探望X及Z,而是聯絡首被告母親帶X及Z與她相聚。首被告母親向她透露,次被告不喜歡X及Z見她。
生母續指,自2017年8月10日起、至2018年1月6日便沒再見X及Z。其間她曾嘗試聯絡首被告,要求與孩子見面,但首被告以孩子不想見母親為由拒絕;惟她不斷要求,首被告則着X於錄音中向她表示「我唔想見你」。生母說,不相信兒子會如此說。
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吳政煌盤問指,首被告一直有給母親家用,是顧家的男人。證人思忖後表示:「如果佢覺得畀家用就係照顧,咁就係啦。」辯方續指,她與首被告由中學起已認識,但感情狀態並不穩定。證人表示,自從首被告由搬運貨物轉至從事文職後,兩人感情便轉差,因首被告經常到內地工作,而她又曾被自稱是其「契家姐」的陌生女人騷擾,首被告更經常於晚上躲進廚房與女性通電話。
案件編號:HCCC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