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案六被告准保

理大暴動案六被告准保

【本報訊】警方上月起先後起訴多人前年11月理大圍城期間在校園內或附近參與暴動,至日前再拘控11名男女,指他們從校園突圍時被捕。案件前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惟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以天黑為由,將保釋申請押後至昨午處理。控方昨應要求向法庭提供案發片段以供參考,嚴官考慮後最終批准其中六人保釋候訊,惟不得離港,並要守宵禁令等。

同案五人還柙

獲准保釋的六名被告包括黃貴鴻、許銘晉、明姓男生、伍姓女生、謝源紹及朱健君,年齡介乎17歲至24歲,各人均准以五萬元擔保外出,惟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每日向警署報到,以及遵守宵禁等保釋條件。餘下五名被告莫紫微、陳嘉鋒、方穎雯、鄭卓琳及余文博,則被拒保釋,須還柙看管。

其中余文博被控兩項暴動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共四罪。控罪指他前年11月17日及18日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另被控同月18日在理大康泰徑近暢運道管有雷射筆及抗拒警員23249。餘下10人則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前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他人犯案。謝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兩案均押後至本月12日在區域法院答辯。

案件編號:KCCC648、6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