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有汽油彈案】
【本報訊】12名港人越邊境案,其中三人涉及本港前年10.1前夕灣仔一宗管有汽油彈等案,當中案發時未成年的廖子文早前獲內地釋放並移交本港,另鄧棨然及鄭子豪分別判囚三年及七個月。汽油彈一案昨再訊,控方加控廖一項不依期歸押罪;並透露鄭短期內會服刑完畢,料可返港應訊。法官陳廣池指案件應盡快排期,要求控方交代會否將鄧分拆處理。
五名被告包括推銷員鄧棨然、時裝設計師鄭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鄭子豪、廚師李威龍以及學生廖子文(案發時介乎17至31歲),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及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控方昨指,廖上次缺席聆訊,加控他一項未有依照法庭指定歸押罪,辯方透露廖的法援已獲批,但需時考慮答辯意向,陳官將案押後至本月30日再訊。廖沒申請保釋,須繼續還柙。控方另透露,同案被告鄭子豪短期內會服刑完畢,料可返港應訊,但鄧的刑期則較長。陳官要求控方於下次聆訊交代會否將鄧的案件分拆處理,以確保對其他被告公平。餘下兩名被告透露擬不認罪,獲准保釋候訊。
案件編號:DCCC3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