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證供爆醫院吵鬧遭縛拘束衣 楊明不小心駕駛三項罪 表證成立

警證供爆醫院吵鬧遭縛拘束衣 
楊明不小心駕駛三項罪 表證成立

現年39歲的撐警無綫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在山頂撞車,後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不小心駕駛」和「車輛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三項罪,楊明日前承認後兩項控罪,惟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昨日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被告楊明繼續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抗辯,法庭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押後至3月11日早上結案陳詞。

西裝筆挺的楊明昨早約9時,乘坐女友莊思明白色七人車到達,二人神情冷酷,對記者提問充耳不聞,兩人掃完「安心出行」二維碼便與兩位無綫經理人入內。未開審前,楊明拍大律師清洪肩膊示好,便耷低頭睇手提電話,開審時楊明不時捽手指,神情緊張。

■楊明(中)昨日由女友莊思明陪伴上庭,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抗辯,楊明面對傳媒全程黑面,不發一言。

見吹波機聲稱頭暈

控方在庭上讀出瑪麗醫院陳姓醫生檢查被告楊明的醫療報告,提到楊明當時有酒氣並多次要求離去,又拒絕接受檢查。醫生隨即為楊明穿上約束衣及進行檢查,證實他適合進行酒精測試。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第一巡邏小隊警員鍾坤城供稱,到現場後看見楊明靠着路邊欄杆,神志不清醒,散發少許酒氣,惟可以交談。

鍾於是安排楊明到警車內休息及要求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問到可有理由導致他難以提供或不提供樣本,楊明當時表示沒有。惟當鍾取出「吹波機」要求進行測試時,楊明即稱頭暈,並伏在車內桌上沒反應。鍾隨後召救護車到場,並陪同楊明前往瑪麗醫院,後來在等候區外目睹楊明看見醫生和護士時情緒激動,大吵大鬧。醫生見狀即要求保安及護士為其穿上約束衣。

■楊明(中)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自炒,滿身酒氣的他隨後因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等控罪被捕。資料圖片

■楊明和莊思明前日戴情侶口罩出街,還打卡放上Ig,心情顯得輕鬆。互聯網圖片

不滿護士只供尿袋

其後警長陳定邦供稱,醫生見過楊明後,表示他可以進行呼氣、血液或尿液測試。陳在醫生離去後,問楊明是否願意提供血液樣本,但他沒有反應。及至楊明與大狀會面約半小時後要求如廁,護士只提供尿袋。楊明聞言大感不滿,大聲謂:「有冇搞錯?」

未幾醫生、保安和護士一行七至八人現身,醫生表示要綁住楊明並為他抽血,要求非院方人員離去。陳聞言即兩度問楊明是否願意提供血液樣本,惟他只是望向天花,沒有作答。陳見狀拍楊明膊頭說:「𠵱家同你抽血驗酒精呀?你願唔願意呀?」楊明則輕聲回答「唔願意」。陳隨即宣佈以涉嫌未能提供血液樣本作檢驗用途拘捕他。審訊在下午1時許休庭,楊明和莊思明離開法院,他向清洪舉起拇指示意「good」後,登上莊思明七人車離開,二人對傳媒繼續黑面。

案件下午續審,法庭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辯方需要答辯,但楊明選擇不作供,案件押後至下周四早上9時半結案陳詞。退庭後楊明和莊思明步出法院,此時終於停步讓傳媒拍照。問表面證供成立會否擔心?燉湯店再涉違規,會否擔心多一單官司?他不回應黑面上車。楊明入行以來屢犯官非,除曾被控醉駕、刑毁及傷人外,他投資的食店去年亦被指觸犯牌照條例,早前再被爆位於荔枝角食店又涉違規,分分鐘再惹官非。

案件編號:ESCC2365/20

■昨日庭上,控方讀出瑪麗醫院檢查楊明的醫療報告及警方作供稱,楊明期間多次拒絕做血液測試,更疑似發酒癲,醫生更因他大吵大鬧要他穿約束衣。設計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