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運動與當初理念不同 強調沒犯罪意圖 佔中三子上訴方:不應因天真定罪

指運動與當初理念不同 強調沒犯罪意圖 
佔中三子上訴方:不應因天真定罪

【社會聚焦】

【本報訊】「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與另外六名學生及政治領袖,前年就2014年佔領運動被裁定串謀與煽惑公眾妨擾等罪罪成,被判入獄、緩刑或社會服務令。九人均提上訴,案件昨開審。代表戴耀廷的律師張達明強調,當年長達79天的佔領運動,與三子當初提出的理念全不相同;三子沒犯罪意圖,或許法庭會認為他們天真及不切實際,「但他們不應因為天真而被定罪」。

戴耀廷日前因組織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罪,前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已完成保釋申請程序,暫未知能否獲得保釋,昨早須坐在犯人欄內聽審。除面對國安法外,一旦本案上訴失敗,他亦要重返監獄,服完餘下約一年刑期。

■戴耀廷因初選案折騰至凌晨4時許被送回收押所,昨早約8時又要到高院出席佔中案上訴聆訊,出發前向記者豎起拇指致意。夏家朗攝

官笑問戴:會否開庭到凌晨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甫開庭亦有提及國安法案件開庭至凌晨的情況。戴耀廷代表律師、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相信該案日內亦未能完成,戴須在散庭後,返回裁判法院繼續應訊。麥機智聞言笑稱:「是否又會開庭到凌晨2時?」及後更一度向準備陳詞的另一位大狀說笑,稱可聽其陳詞到凌晨。

張達明陳詞指,佔中原定於2014年10月1日,日期、地點都是經過精心挑選,如選擇在公眾假期舉行,盡量減低對公眾的風險。惟事件最終演變至另一局面,場面不再受他們三人控制。

張指三子沒有犯罪意圖,因三人擬定「佔中」被捕時不會反抗,不涉暴力,運動重點在於犧牲,提高公眾對民主運動的關注,而非造成破壞,妨擾公眾;他們亦沒有「串謀」犯案,只是聯手發起公民抗命,「串謀啟發香港人」。

張指上訴庭或許認為三人天真、不切實際,竟然相信警方不會亦不能在短時間內清場,「但他們不應因為天真而被定罪,人們以往總是相信很多事情」。他強調三人亦沒煽惑他人,如律政司因為他們一些政治演講,就認為他們犯罪,實有損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

張又認為控罪本身亦有問題,「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名有違憲之嫌,而三子被告的「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這兩項控罪的犯罪元素亦重叠。

九人刑期以戴耀廷及陳健民最重,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判監16個月。戴前年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陳則服刑完畢。年紀最大的朱耀明牧師則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成,判監16個月,但緩刑兩年。

餘下被告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和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判監8個月;前立法會前議員陳淑莊、時任學聯常委鍾耀華、及民主黨成員李永達被判緩刑;時任學聯常委張秀賢則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所有被告均就定罪上訴,其中戴、黃同時就刑罰提上訴。

案件編號:CACC128/19

■左起:陳健民、朱耀明及陳淑莊,其代表大狀質疑控罪中「煽惑」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