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昨公佈,已就山東墨龍(568)5名前高級行政人員及2名相關人員,於兩個財政年度的六份業績公告內誇大該公司財務狀況,在原訟法庭取得針對他們的取消資格令,並禁止他們擔任香港公司的董事及參與管理,為期7至9年不等,自上周五(2月26日)生效。
據證監指出,前董事長兼執行董事張恩榮、前副董事長兼執行董事張雲三及前財務總監兼執行董事楊晉承認為主謀,誇大2015及2016財政年度的收益及少報該等年度的成本,令該等經過粉飾的財務業績公告,虛假及具誤導性地將山東墨龍的財務狀況描述成相對穩健,但該公司當時實際上正處於嚴重虧損狀態。
前執行董事國煥然、前董事會秘書趙洪峰、財務經理丁志水及副財務經理楊俊秋則承認他們明知而參與其中。
法庭裁定,以上涉及對該公司及其股東作出欺詐及不當行為、導致該公司的股東未獲提供他們可合理期望獲得的關於該公司的業務及事務的真實完整資料,及對該公司的股東造成不公平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