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Q房網數字,近年「甩名」的462宗個案中,有58宗再入市,都是購買去年熱賣的大圍柏傲莊,佔當中12%。
例如去年以1,426萬元、買入柏傲莊2期7座一個753方呎單位的買家,印花稅只需53.4萬元,反映買家以首置身份入市,只需付較低的第二基準稅率。據一手成交銷售冊資料顯示,這名買家原本與另一人持有大圍曉翠山莊單位,去年11月19日簽署臨約甩名,隨即於3天後購入柏傲莊單位,惟他這個大圍單位原來到目前為止,仍未完成轉讓契註冊手續。
在未完全完成甩名手續,便以首置身份買入另一物業,近期漸趨普遍。按現時操作,甩名在「臨時合約」階段,在法律上已生效,在買入新樓時已是首置身份,其後才完成轉契手續亦可。惟需要注意的是,銀行要求較嚴格,若要辦理按揭,以銀行角度,原有物業未正式完成甩名手續前,甩名的業主仍不被視為首置身份,亦即要承造八成、甚至九成高成數按揭或有困難,甚至不能豁免壓力測試。故業主如欲甩名買樓,最好按足規矩做足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