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女團KARA的28歲前成員具荷拉前年在家身亡,其家屬為爭奪具荷拉的遺產展開訴訟,胞兄具浩仁公開其生母在兩兄妹不到10歲時已離家出走,他聯同生父以拋棄子女多年為由起訴具荷拉母親宋某。昨日有報道指相關訴訟案於本月初作出裁決,具荷拉胞兄及生父勝訴,生母須支付過去多年的撫養費。據法院表示:「具荷拉生父與宋某分居後,在具荷拉兄妹的嫲嫲幫忙下,獨自撫養兩兄妹直到成年,宋某期間都沒有支付過撫養費。據知,宋某拖欠具荷拉兄妹的撫養費為6,720萬韓圜(約46萬港元)。」
法院要求宋某從判決日翌日起到全部還清為止,每年要支付5%的拖延損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