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number......two numbers of Pepper Ball」、「14 numbers of Respirator,3 numbers of canister」,嚇不死寶寶,震懾了法官。此英文神作,讓裁判官未裁案,先判檢方控罪書英文版出錯,且調侃「小學生都知道one apple、two apples。」真的嗎?如果是Apple手機,正常,如果是Apple Daily,「都知道」有「通識」意味,講到蘋果稚子皆知,要小心不夠愛國。
控罪書由警員撰寫,乍看新聞,再次不忌憚以最壞惡意,用陰謀論推測中國香港人鬥爭成性。刑事案件檢控方按理須由律政司委派,警方是檢方證人,上庭前看見這小學雞也寫不出來的胚胎英文,明知道有人違法——違反英文文法,怎忍得住不手癢改正?
莫非,警權擴張到律政司都退到暗角噤聲,不敢冒犯?又莫非,有人故意放水, 閉一隻眼睜一隻眼等看好戲,像等待鬼片有幾醜怪。
須知檢控與偵調雙方合作有時,鬥爭有時,是全球文明社會正常的文明鬥法。調查人員不滿司法部門發搜查令太遲,破門而入時歹人已成十二「門逃」,又或警員重重舉起證據,檢控官輕輕放下,理由是勝訴機會不大,諸如此類。
君不見現在警方可以跳過法庭封這個戶口截停那個出入境,律政司一味合作,難保有人不服氣,羨慕妒忌恨律政司長好像是一哥旗下的二姐。
據蘋果報導,有律政司人員透露,警員一向「係用one number,係核突嘅,英文差固之然㗎啦,佢哋唔會用量詞。但以前都冇人質疑,因為唔係好關鍵」。真係唔爆料唔知,提堂文件「最緊要快」,所以唔怕醜怪,亂用量詞,沒亂寫數量就可以交差。但是這知情人士又說,當案件交到律政司手上時,他們自會將控罪「執返正」,那這次沒執返正,是否另有內情?
以上當然只是毫無證據的謠言,本席即時自我否定。不過,法官這次執到正,說「不想這宗案件上到終審法院,淪為外國法庭笑柄」,則不是謠言,而是危言。夏寶龍那位先生說了,將來重要職位須由真愛國者擔任,愛國者不過洋節,當然唔care控罪書英語版。
將來法庭或法律文件完全脫離英語,只用中文再用中國邏輯判案,也未可料。屆時就無所謂one number of autocracy,只有專權,行政司法立法既然說從沒有分立過,往後愛國者三權合作,成為國際笑話,指日可待,笑柄陸續有來。憂慮從來不在「two numbers of Pepper Ball」,而在於對「one number of country, two numbers of system」say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