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挖眼與被強姦 - 高慧然

被挖眼與被強姦 - 高慧然

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前年七月在沙田新城巿廣場的警民衝突中,被多名防暴警員按壓在地,其中一名警員手掌覆蓋在杜的臉上,食指插入杜的右眼,無名指則插入杜的口中。全身被控、動彈不得的杜,下意識咬住警員的手指不鬆口。被控襲警、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蓄意傷人,以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共四罪。案件日前在區域法院受理,上述四項控罪全部成立,被告還柙候判。

這宗發生在2019年香港的案件,令我想起2010年中國河南洛陽的女子被強姦案。

河南洛陽一女子,深夜放工路上遇公務員江某,被江某拖進樹林深處強姦。女子激烈掙扎,導致江某的生殖器折斷。江某因失血過多而死亡。法官以被害人不配合強姦、導致強姦者身體嚴重受傷致死為由,判處被強姦者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賠償死者家屬8.8萬元人民幣。

2010年看到這段新聞,震驚得無以復加,拍拍胸口做深呼吸,慶幸自己生活在香港,生命、財產、個人權利受法治保障。今天看到杜啟華還柙候判的新聞,則悲涼得無話可說,在心中嘆息一聲,嘆杜生不幸生為香港人,生活在香港。

更令我無言以對的是,河南被姦新聞原來是網民杜撰的故事,是假新聞。但很多人信以為真,認為現實比小說荒謬,發生這樣的新聞絕對有可能。2021的新聞是,中國沒發生不配合被姦有罪的新聞,但香港發生了不配合被插眼有罪的新聞,千真萬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