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仍在加拿大被監視居住的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其代表律師團隊繼早前被英國高等法院駁回有關要求滙豐銀行披露涉及與華為、關連公司星通(Skycom Tech)等內部文件的申請後,孟轉戰香港再度出擊,入稟本港法庭要求滙豐披露所保管的相關文件,估計內容會包括2013年8月,孟與滙豐高層在港會面所涉文件紀錄,及其後銀行對華為所作風險評估等內部資料。
在八年前該次長達兩小時會面,孟與時任滙豐亞太區環球銀行業務副主管Alan Thomas(現已離職),交流了華為與星通於2009至2012年間與伊朗生意往來情況及相關PowerPoint文件,成為孟被美國司法部指控欺詐及要求引渡審訊的關鍵證據,亦觸發內地官媒指摘滙豐「構陷」華為的導火線。
原告孟晚舟(48歲)一方委聘勞劉律師事務所,根據《證據條例》中,「法庭或法官可指示將銀行紀錄記項製取副本」條文,申請頒佈第三方披露令,要求法庭下令滙豐於今年3月12日下午出席非公開聆訊,處理法庭頒令事宜,包括要求被告披露所保管的文件或紀錄,滙豐須14天內履行法庭命令。滙豐發言人回應指,相關案件尚處於法律程序中,故不便評論。
根據入稟狀,原告亦要求檢查及複製滙豐內部文件的相關資料,並用於美國針對孟晚舟、於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處理的引渡程序內。原告索取的文件,包括滙豐風險委員會2012年12月至2015年4月間,發出評估華為、星通及星通母公司Canicula Holdings,相關的合規、制裁、信貸、信譽風險等文件,及滙豐評估與上述三名客戶是否維持關係等紀錄。
據了解,滙豐會待3月初首次聆訊的過堂程序完成後,視乎法官判決指示,再決定下一步是否需向原告披露文件及披露程度。
華為本月12日亦曾向英國高院提出相類申請,要求取得滙豐內部文件,以證明孟晚舟沒有誤導滙豐,英國法官在19日駁回要求。
去年7月,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就孟晚舟引渡聆訊再度開庭時,其律師團隊亦要求法庭公開更多有關她被捕的相關文件,最後遭加國法庭以國家安全理據拒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