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有幢警察世家村屋,大宅連地下花園,以圍牆及鐵絲網包圍,面積達3.4萬平方呎,本報偵查發現,花園僭建近8,000平方呎非法構築物,包括約千呎有蓋車房及多間非法寮屋,業主並霸佔官地達3,200平方呎。唯一合法興建的一幢三層村屋,亦有僭建天台屋。
蘋果調查組
上述涉及多項違規的警察世家,居於元朗水蕉新村,所居村屋由林美仔持有。根據2017年《警聲》,林美仔為退休警長,其子林卓倫則任職水警西分區警長、孫子林浩俊及林浩朗則為水警警員,爺孫三代先後加入警隊。
林氏大宅連花園達3.4萬平方呎,涉及七個地段。現場所見,大宅以圍牆及鐵絲網包圍,門前設有大閘,內有一幢三層高村屋、多間大小不一的寮屋及有蓋車房。
地下花園約一半範圍鋪設草地,中央放置彈跳床,近路旁則擺放多個養蜂箱。草地後方一大片空地,堆滿船艇及相關材料,似在該處造船。
林氏大宅連花園均屬「農業」地帶,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地契顯示只可興建三層高、每層面積不多於700平方呎的住宅,現時天台約一半範圍,卻搭建有面積290平方呎的天台屋,屬非法僭建。
至於大宅的其他地段,則由林美仔以遺產管理人身份管理,現已圍封成大型私人花園。除上述獲批興建的村屋外,其餘建築物疑均為非法構築物,涉及面積近8,000平方呎,當中包括由鐵皮搭建、面積約1,100平方呎的有蓋車房,以及多間大小大一的寮屋。部份寮屋更裝設冷氣機,周邊亦有曬晾衣物及擺放日用品,似有人居住,或涉違規更改土地用途。
翻查地段索引圖,花園約3,200平方呎屬於官地,現時不但被圍牆包圍,部份位置更被非法寮屋佔用、亦有路面已鋪設成磚路,種植了不少植物、用以擺放家具及曬晾衣物等。
現時元朗農地呎價約800元,估計上述霸佔的3,200平方呎官地,市值約256萬元。以附近村屋近期成交價計算,僭建的天台屋則約值240萬元。換言之,林氏一家僭建連霸佔官地的範圍,市值可近500萬元。
城規會資料顯示,涉及花園草地的地段,曾申請興建四幢三層高的「丁屋」,但於2015年被城規會拒絕,原因是不符「農業」地帶的規劃意向,建屋範圍亦偏離水蕉新村的「鄉村範圍」。
據了解,現時村屋地下為大廳,一樓由林美仔及其妻居住,2樓則是現職水警警長的林卓倫與太太同居,涉及僭建的天台屋,則由現職水警警員的長孫林浩俊與太太及小朋友居住;至於部份非法寮屋,現由林美仔的長子所居。
記者曾到林氏大宅向林卓倫查詢,他承認在上址居住,但不清楚涉僭建及霸佔官地, 「我都唔知,我老竇未返,業主唔係我」、「唔好意思,等我爹哋返嚟先好冇呀?」
地政總署證實,上述部份地段有未經批准構築物,屬違反地契,已向相關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於限期前糾正違契情況,否則將「釘契」;至於毗鄰約300平方米(3,200平方呎)的政府土地,則被非法佔用及豎立非法構築物,已在上址張貼通知,勒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非法佔用,否則採取進一步行動。
屋宇署表示,上址村屋的天台屬優先取締類別的新建搭建物,但沒有明顯危險,會按照現行執法政策,向業主發出清拆令。
規劃署亦證實,上述地段屬「農業」用途地帶,有關地點並不涉及任何規劃許可,署方人員已到涉事地段作實地視察,並正按照既定程序作出調查,如證實有違例發展,將採取執行管制行動。
2017年父親節,警方在facebook貼出林氏三代「當差」的故事,該期《警聲》亦以「水警父子兵薪火相傳 傳承警隊專業精神」為題。多間傳媒亦有報道,其中《成報》更將訪問放在當日頭版,中共喉舌《文匯報》則兩度報道。
本報向上述部門查詢後,據知林氏一家於上周已開始拆除部份違規建築,現場所見,昨日已拆掉霸佔官地的大閘、部份圍牆及鐵絲網,但僭建天台屋及其他非法構築物,則仍未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