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黨大於國、「國安」大於人權的年代,公務員已成服務政權多於人民的黨僕。意興闌珊,很多公僕甘願放棄鐵飯碗、甚至不惜賠錢也要跳船保平安。港台報道,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政府收入的細項顯示,在「罰款、沒收及罰金」收入中,「公務員繳付款項」的收入上升42%,修訂預算達831萬元,主要來自公務員辭職時選擇以繳付薪金代替遵守訂明的通知期規定而支付,即俗稱「賠錢即走」。
報道引述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指出,公務員在現時社會環境下覺得前景未明,不想留在「熱廚房」,加上簽署宣誓聲明要求,擔心言論會受到監控,寧願辭職。他擔心,公務員已多年沒有增加編制,部份高層職位出現斷層,如果流失情況持續,會影響公共服務。
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李方冲說,近兩個月有公務員因宣誓聲明要求而離職,但離職的員工沒有明言原因。離職公務員以初入職的佔多,亦有一些專業職系,例如醫生,但佔整體公務員人數比例小,對施政運作影響不大。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沒有涉及公務員「賠錢即走」人數的相關數據,公務員一般可基於個人考慮,依照有關聘用條款選擇離職。
政府要求公務員簽署宣誓聲明,各個部門的期限近日陸續屆滿。有線新聞報道,有不簽聲明的公務員說,上司有給壓力,希望他主動辭職,又將他調離原本職位,不准再查閱敏感資料。報道引述一名文職公務員表示沒有簽署:「(上司說)因為你嘅工作崗位可能涉及一啲個人資料,我原本所有工作都唔可以做,只可以做一啲基本嘅嘢,搬搬抬抬或者幫忙影印。當財爺都唔敢直接話自己係愛國愛黨嘅人,但我哋一啲公務員係需要白紙黑字簽呢份宣誓,其實係非常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