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毅進男生為追求兼職美甲師的「警嫂」,到其工作地點守候,更尾隨往廁所,警嫂受驚報警。涉案男生昨被裁定遊蕩罪成,曾投靠警隊的他聞判情緒激動,斥警方濫捕,大叫:「應該拉啲警察先啱!」裁判官關注其精神狀態,決定將他還押小欖索取精神科報告。被告遭押入羈留室後大聲呼喊,家人要求庭警「唔好打」,庭警稱不會傷害被告,稱「入面有閉路電視」,下月10日判刑。
被告鄧梓軒(23歲)共面對遊蕩及拒捕兩罪,指他去年9月5日在九龍城廣場某美容院外遊蕩,導致女子莫雅莉(圖)擔心,抗拒及襲擊警長及警員。暫委裁判官黃子豪昨裁定遊蕩罪成、拒捕罪脫。
辯方求情指,案發商場有保安駐守,女廁外亦設有閉路電視,相信被告行為對事主造成的擔憂有限,冀法庭考慮判處罰款。大狀陳詞期間,被告多次要求與大狀對話,聲稱他會定期到涉案商場買貓糧,又投訴警方錄口供手法不當。黃官表示,被告早前作供時沒提及有關說法,不應在裁決後再作補充。惟被告不滿並情緒激動大叫,黃官明言極度關注其精神狀態,決定先為他索取精神科及感化報告才判刑。
散庭後,被告拒絕進入羈留室,又厲聲質問庭警謂:「入咩去呀?返學㗎嘛,你哋賠返學錢畀我呀?我要報警,唔好掂我呀!」他被數名庭警合力押入羈留室後,門後仍不斷傳出激烈爭執及碰撞聲音。 被告親友要求庭警不要傷害他,並表示「佢係short short哋」。庭警則謂:「我哋唔會傷害佢,入面有閉路電視」。
黃官昨裁決提及,接報調查的警長徐啟迪透露作供其間從傳媒報道得知,事主時任男友是警員,做法違反作供原則,法庭無法估算其證供受傳媒影響的程度,故不會採納。惟被告多次尾隨事主去廁所,並一再折返美容院附近徘徊,被勸退時表現激動,令事主受驚報警,其性格我行我素、行為違背常理,亦不畏懼執法者,無疑會令事主擔心,遂裁定其遊蕩罪成。
至於拒捕罪,黃官指雖然警員宣佈拘捕後,被告隨即推開警員並逃去,遭制服時亦激烈反抗。惟警員沒交代是因調查後懷疑被告犯案、抑或僅因警長下令才拘捕,法庭無法確定有關逮捕是否合法及穩妥,裁定脫罪。
案件編號:KCCC22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