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預算案提出貸款額上限八萬元的「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供失業人士申請,自由工作者也受惠。但工會認為,因工作性質關係,難提供失業及收入證明;亦有自由工作者擔心未來疫情持續,日後還款能力成疑,無意申請。
香港自由工作者服務工會主席關淳之認為,貸款計劃要求失業人士出示入息證明,以平均月薪評估借貸金額,準則根本不適用於自由工作者行業。自由工作者多數從事散工,或與合作單位承包外判項目,每月收入不固定,所得酬勞大多分期收取,「筆數會拆到好細,分上期、中期、尾數出」,即使自由工作者有意欲借錢,亦會因收入需按月攤分,令貸款上限金額變少,認為措施幫助不大。
全職瑜伽導師黃小姐是自由身工作者,以往在連鎖健身室和小型瑜伽教室教班,去年該類場所被政府強制停業,她為了能隨時恢業,不便找兼職,近乎半年零收入,只能靠積蓄度日。
她表明不打算申請失業貸款,因擔心業界今年會再遭強制停業,入息難料,或無法順利還款,「雖然個利息係比向銀行借低,但都係要還㗎嘛,我覺得佢唔係幫緊我,只係(債務)好似雪球咁越滾越大」。她同時擔心,申請貸款會影響銀行信貸評級,若日後需要買樓將得不償失,認為政府應設立失業援助金,方能真正幫助失業人士。
80後舞台劇演員葉嘉茵是自由工作者,她亦認為失業貸款毫無吸引力,「八萬蚊都維持唔到一年嘅劏房租金」。她又指,計劃要求申請人失業兩個月,審查條件頗嚴苛,因為疫潮已逾一年,不少人都已找到散工,她曾轉為消毒小巴,亦認識不少行家當兼職司機、外賣送餐員、倉務員或地盤散工,甚少會完全失業兩個月。
葉嘉茵更狠評政府明知未來一、兩年香港市道轉差,亦預計全世界經濟轉差,仍教唆失業人士借錢度日,而非提供津貼,做法荒謬,反而向海洋公園、國泰等大企業提供數十至數百億元補貼,「但真係低層、一啲失業嘅人,你又冇俾資助佢哋,呢個係好反智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