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借庫 放無薪假者冇份

失業借庫 放無薪假者冇份

【本報訊】港府拒設失業援助金,反慫恿小市民先使未來錢。財政預算案建議推出上限八萬元的「失業貸款」,申請人須在去年1月至今年2月期間曾受聘至少三個月,並在申請時失業兩個月或以上。據悉,被迫放無薪假的僱員不合資格,反而符合上述兩項條件的退休人士則可申請。有政黨轟審批標準混亂,有無業者直言,即使合資格亦不會申請以致負債。

■疫情下基層勞工叫苦,惟港府拒設失業援助金救濟,僅推貸款計劃。

財政預算案建議推出「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向年滿18歲、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失業人士提供「失業貸款」,由政府作擔保,貸款額為在職期間平均月入的六倍,以八萬元為上限。首12個月只須還息,本金連利息可攤分五年償還,總還款期為六年,年利率固定為一厘,借足八萬元的全期利息為2,850元,六年內清還則可退回全數利息。計劃建議申請期為六個月。

借貸不會審查入息和信貸紀錄,但申請者須於去年1月至今年2月間,曾受聘至少三個月,並於申請貸款時失業兩個月或以上,必須簽署失業聲明和出示相關文件。政府消息人士闡釋,「失業」的定義為失去工作和主要收入來源,故自由職業人士(freelancer)如能證明失去收入,亦可申請。

全年無業不合資格

消息人士補充,計劃是協助因疫情失業的人士,故去年1月前失業和被迫放無薪假人士均不受惠。對於退休人士或「扮失業」申請,消息人士稱,不能排除有年長僱員被解僱,具體批核準則靠銀行業把關。若以現金支薪的人士沒有入息證明,亦交銀行審批判斷。

最新失業率升至7%,失業大軍人數約為25萬人,但政府建議的總擔保額為150億元,若以每人借八萬元計算,僅可處理18.7萬宗申請。消息人士指,政府料兩個月後可接受申請;參考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銀行會收取0.5%借貸額作行政費。即使有政府擔保,債仔「走數」依舊會被銀行追款。陳茂波在記者會上被問及何不設立失業援助金,他辯稱計劃僅為失業人士提供選項,並非鼓勵人借錢,亦非取代失業援助金。

年近60歲、從事滅蝨的張先生去年至今開工不足20天,本月只出動過一次,收入為200至300元。他僅靠積蓄度日但仍不合資格申請,感到「搞笑」,對政府要失業人士借錢,而非撥款救濟感到失望,「錢係屬於市民,有冇搞錯,估唔到財爺做咗中介」,但他不想負債,即使合資格亦不會借錢。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組織幹事林俊彤指出,部份散工、替工因工作日數和沒有工作紀錄問題,或不合資格;斥借貸計劃將責任推至失業人士,「根本唔係選擇……對比借大耳窿,咪好過」。工黨主席郭永健質疑,被迫放無薪假者與失業人士一樣失去收入,反而退休人士仍可申請,顯示計劃審批標準混亂。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亦質疑,就兼職和日薪人士如何計算失業月數,或在申請前兩月內曾做短暫兼職是否仍合資格,當局應再釐清。

【網民有話說】

Mark Chen:你哋所謂嘅擔保貸款八萬蚊,係咪由你哋負責還呀?

Joe Chung:最好擔保埋買炭同殯葬啦,一條龍好啲喎。

Cheung Ip:借完再破產,唔知政府會唔會搵收數公司追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