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前日「下旨」要杜絕「反中亂港」人士從事公職或參選後,港府昨即極速公佈修訂宣誓條例,除將區議員也納入宣誓範圍外,更詳列九大違誓行為,範圍之廣連威嚇特首、反對議案也包括在內,一旦違誓五年內不能參選,政府更即時宣佈,參選立會時被DQ的四名區議員袁嘉蔚、岑敖暉、鄭達鴻及梁晃維,在修例通過後會即時失去議員資格。四名議員預視未來選舉將不容異見,政權目的是封殺反對派。
政府研究多時的修訂宣誓條例,昨日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召開記者會公佈《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草案建議日後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須有明確定義,並列出「正面清單」及「負面清單」評核公職人員,公職人員的範圍亦包括區議員。
草案也有就議員、公職人員監誓、宣誓、違規後果,相關法律程序作規範,但最受關注仍是正面清單及負面清單。當中正面清單主要是擁護憲法及《基本法》;擁護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及國家安全;認同香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一部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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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負面清單範圍就極之廣泛,包括九類行為,部份更再分細項,除主張港獨、「自決主權或治權」、「全民公投」、「全民制憲」會違誓、連「威嚇行政長官改變某項政策」、「無差別地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議案」也可被裁定違反宣誓而被DQ。曾國衞更明言,清單例子不能盡錄,「有冇新增減,呢個我都唔排除」。
議案又列明,任何人如曾拒絕或因忽略宣誓被取消出任公職,或違反擁護及效忠的條件,即喪失五年內獲提名參選或當選資格,變相被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記者會上多名記者追問新法是否有追溯期,曾說無特定追溯期安排,不過明言四名區議員梁晃維、袁嘉蔚、岑敖暉及鄭達鴻去年參選立會時被取消資格,當時被認定不擁護及效忠特區、違反宣誓,已等同不具備擔任區議員條件,一旦條例通過,他們即失去區議員資格。至於現任立會議員鄭松泰曾因倒插國旗被法院裁定侮辱國旗區旗罪成,按負面清單屬違誓,鄭會否被DQ,曾無正回應。鄭在社交媒體表示,去年已就侮辱國旗及區旗罪致歉並承諾改過遷善,他將繼續擁護《基本法》,愛護國旗和區旗。
至於被「預告」DQ的四名區議中,岑敖暉直言DQ屬意料之內,批評政權封殺到底,「完全扼殺異見者的空間」。梁晃維斥修例反映政權最終目的是要將反對派排除於政治體制之外,令反對聲音不能用議會資源抗爭,預計即使民主派按要求宣誓,也有被DQ的可能;鄭達鴻指修改扭曲港人對選舉法認知,以「正面」及「負面」清單作篩選;袁嘉蔚以「生命就是恆常糟糕,沒關係」為題發帖,「我還是很好,這一天是預計之內,荒謬如常,憤怒如常」。
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直言,「正負面名單」只是幌子、政治標籤,「點樣損害特首,拎住個民調話特首低民望係咪都要DQ?」目的是令政權可隨意DQ,「玩死睇唔順眼嘅人」,政權不但要設下選舉前的DQ門檻,即使當選進入議會,「講錯一句嘢都即刻DQ你」,因法律程序需時,即使最終裁決沒有違誓,「任期都完咗」,認為新法例草案「寫得好闊」,若政府有權用盡,民主派日後在選舉制度的確難有生存空間,但民意終有爆煲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