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日前表示要「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輿論普遍估計人大將會出手強行大幅修改各級民意代表的選舉方式,確保民主派的區議會大勝在未來的區議會、立法會和選舉委員會均不能重演。輸了選舉便提出更改制度,難免讓人感到輸打贏要。可悲的是在香港選舉史當中,如此操作早已見怪不怪。
香港的選舉制度從來就和香港的外在政治環境不可分割。不計算上世紀80年代前公眾參與程度十分有限的市政局選舉,香港的選舉史可由1982年的區議會選舉開始。區議會的成立,正是因應「九七大限」的來臨,港英政府才開始在香港建立起代議政治。同樣為了九七後的「港人治港」做準備,當時民間普遍要求於1988年舉行的立法局選舉中引入直選,卻被中英兩國的秘密協議所否決。換言之,中國政府干預香港的選舉制度並不是新鮮事物,早在九七前便已經開始。
自此之後,香港的選舉制度就和中國政治分不開。1991年首次立法局直選,地區選舉採取雙議席雙票制,結果在鎮壓八九民運的恐慌之下市民兩票全投民主派,讓民主派大勝。到了1995年港英管治下的最後一屆立法局選舉,則採用了單議席單票制,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讓民主派囊括大量議席,選出香港史上唯一一次民主派過半的立法機關。
九七後,中國政府當然不想歷史重演,於是便提出改變選舉制度。當時討論的方案為多議席單票制和比例代表制,其中多議席單票制因為執行問題眾多而被世界各地捨棄。最終特區政府表面上選擇了比例代表制,多年運作的實際結果卻和多議席單票制無異,也就是眾多名單參選,然後得票頭幾位的名單中的第一人當選。各種外國批評多議席單票制的問題,如代表性不一和策略投票等,在香港的立法會選舉中也有出現。
為甚麼特區政府在立法會選擇了這種名為比例代表制,實為多議席單票制的選舉制度?首先,此制度下議席多寡取決於配票能力,這點對資源龐大的建制派有利。再者,此制度對名單分拆的誘因,也加劇了民主派的內部分裂。香港的選舉研究學者對此制度如何有效打壓民主派的政黨政治,已有不少專著分析。
如是者,我們不難理解為何中國政府對民主派初選如此緊張:初選可以繞過配票和分拆名單的問題,讓制度對民主派的打壓失去效果。中國政府在這個時候要改變立法會的選舉制度,是因為民主派終於學會了如何對付這個制度。
反過來,區議會選舉一直沿用單議席單票制,是因為建制派的「蛇齋餅糭」在細選區當中可取得相對優勢。不過經過上屆民主派的大勝,說不定政府也會在區議會引入另一種選舉制度,其背後邏輯同出一轍:每當民主派學會了如何利用遊戲規則,他們就去改變這套遊戲規則。
選舉制度按實踐問題作出修訂,本來並非壞事。香港政治學者早就未來普選立法會的形式作出建議,認同現時的制度確有問題。不過改革應該是變得更好而不是變得更差,然而目前提出的各種說法卻叫人難以理解。
舉個例,所謂以「愛國者」作為能否參選的紅線,若考慮到《基本法》第67條本身規定非中國公民也可以出任立法會議員,則顯得相當之無厘頭。難道你想要求一個拿法國護照的議員愛國?是愛中國還是愛法國?
若以有否從事反抗中國政府行為準則,《基本法》第79條對違法議員的資格問題已有清楚說明,政府動用《國安法》起訴政治人物也已有先例,若果還要在此之外另立審批議員資格的機關,是否暗示中國政府連自己訂立的《基本法》和《國安法》也信不過?這不荒謬嗎?
最後,既然制度崩壞已成事實,港人還可如何自處?我希望民主派能盡快拿出對應民情和客觀事實的說法出來。如果還要參選,則清楚說明不是為了「制度內反抗」而參選,這點在公眾眼中恐怕已沒有太多的說服力。倒不如聲明以後參選只為議員津貼,把資源拿來照顧被捕人士,以後只會每三個月象徵式開會一次保留議席,反而更說得過去吧。
梁啟智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