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21元朗白衣人案前日開審時,主控周天行曾在法官葉佐文連串追問下堅稱,除其中一人外,其餘證人均沒要求匿名或在屏風後作供,法官指示周就此事補交證人的書面口供。至昨日,周改稱14位事主之中有10人都要求保密措施。有關鍵目擊證人認出兩名被告,當中包括「飛天南」吳偉南,控方一度讀出該證人的全名,隨即遭法官葉佐文制止:「匿名令有冇問過目擊證人㗎?咁佢冇危險㗎咩?」他擔憂控方未有詳細解釋匿名令的作用,遂下令本案全部16名證人須匿名。
主控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昨向法庭表示,其中四名受害人確認作供時不需要匿名令、屏風及特別通道,其餘10名則全部需要。法官葉佐文認為所有14名事主及兩證人可一致處理,向16名證人批出匿名令,禁止傳媒披露、發佈、報道會致使公眾識別他們身份的內容,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並批准在屏風後作供及用特別通道出入法庭。
案情透露,代號「O」目擊證人案發當日擔任救護員,曾救助倒卧在地的白衣人,之後在認人手續中認出獲他救助的「飛天南」及曾與他理論的鄧懷琛。控方朗讀承認事實時,一度讀出O的姓名。葉官即打斷謂:「匿名令有冇問過目擊證人㗎?」周天行解釋謂:「佢唔係受害人。」葉官再謂:「咁佢冇危險㗎咩?『佢唔係受害人』,你覺得會唔會有問題?」O始獲批匿名令。
案件日前開審時,葉官指文件顯示傷者及證人全部「開名」,問周是否全部證人均不需匿名,周當時稱確認已向證人查詢,除其中一人,其餘證人均沒要求匿名處理或在屏風後作供。葉官最後下令控方針對此事補交證人的書面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