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21元朗襲擊事件六名不認罪白衣人繼續受審,控方昨開案,甫開首將事件扯到反修例示威者曾在元朗舉行公開放映會,有人不滿滋擾,發起將示威者趕離元朗。開案陳詞顯示,被告參與暴動的指控多涉「咒罵」及「手指指」黑衣人,而部份傷人指控並無列出具體施襲動作,案情中沒有提及其間警方曾否接報到場處理打鬥,為時最長控罪的「無警時分」長達34分鐘。至於白衣人強行拉起元朗站捲閘一幕,控方指是閘內黑衣人先用雨傘襲擊白衣人,白衣人才拉起捲閘。
控方書面開案陳詞將7.21事件緣起指向案發五天前、即2019年7月16日在鳳攸北街休憩處舉行的公開放映會。當晚之後,網上開始有訊息呼籲參加7月21日元朗集會,以抗議7.16放映會帶來的滋擾,揚言要保衞家園及把示威者趕出元朗。
六名被告面對三組控罪,三組事件的案發時間合共57分鐘,最長一組發生在港鐵元朗站大堂、月台及停站列車車廂內的控罪,維持34分鐘。不論案情及開案陳詞,除了提及警方事後通緝和上門拘捕涉案人士外,案情從沒提過有警察在案發期間有否接報到場處理打鬥。
針對被告王志榮(55歲)、黃英傑(48歲)、八鄉鄉委會居民代表鄧英斌(61歲)、蔡立基(40歲)的暴動及蓄意傷人罪,控方指發生於7月21日晚上10時40分至11時14分。王志榮被指聯同其他白衣人咒罵黑衣人,又以金屬垃圾桶蓋襲擊一名黑衣男子,並向黑衣人投擲物品。黃被指手指指向並咒罵閘內黑衣人。
當其他白衣人用藤條木棍襲擊黑衣人時,鄧英斌被指與他們「一同行事」。蔡立基則被指兇狠咒罵閘內黑衣人及投擲物品,又在月台上手持藤條狀物品,徒手襲擊一名男子。
該兩項控罪發生時,11人在元朗站大堂或列車車廂內遭受白衣人襲擊,受到不同程度創傷,包括輕微觸痛、裂傷,以至血腫。該段陳詞原本稱傷者亦有「嚴重骨折」引起辯方爭議,法官葉佐文昨查問下,主控官周天行確認本案傷者沒有骨折,7.21事件中其他骨折傷者不是本案證人。法官指,主控官日前稱根據證人口供撮寫傷勢,若本案沒有證人骨折,他何以得出有人說過骨折並將之寫在案情中?主控官回應稱弄錯,最後刪除案情提及傷者「嚴重骨折」的字眼。
第二組控罪針對西鐵燒烤樂園東主鄧懷琛(60歲)及「飛天南」吳偉南(57歲),被控暴動及串謀蓄意傷人罪,發生於7月22日凌晨12時正至12時20分。控方指當時有不少於30名白衣人在英龍圍外近朗和路及元朗站一帶聚集,白衣人與黑衣人在英龍圍外爭執並演變暴力衝突。鄧與吳分別涉以長枝條及木棍襲擊黑衣人。鄧亦涉以破爛雨傘指罵和襲擊黑衣人,及向黑衣人擲物。
第三組暴動及蓄意傷人罪單獨控告鄧懷琛,被指於7月22日凌晨12時29分至32分,在元朗站及形點一期商場一帶發生。開案陳詞指不少於30名白衣人在元朗站J出口已關上的捲閘外經過時,捲閘後站內一名黑衣人用雨傘襲擊他們,白衣人隨即強行拉開元朗站J出口的捲閘。
不過,此部份案情完全沒交代鄧懷琛如何傷人。第三組控罪涉及一名傷者,他在元朗站近K出口遭白衣人襲擊至瘀傷及紅腫。聆訊今續,料開始傳召證人。
案件編號:DCCC888/19、11、7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