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8.18遊行 警司:唔知咩叫流水式

反對8.18遊行 警司:唔知咩叫流水式

【本報訊】李柱銘、黎智英等九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前年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圖)期間,非法組織和參與港島遊行,昨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辯方重申集會人數多,主辦組織民陣事前已建議讓群眾流水式移動到中環疏散。反對民陣當日遊行前往中環的警司供稱,下屬沒有把民陣的建議滙報給她,她當時關注民陣未能提出措施、防止該時期經常發生的暴力行徑,故評估遊行有暴力風險。

認當日沒警告活動負責人

現任中區助理指揮官的警司周詠儀供稱,當日從電視看到示威者從維園行到中環。遊行途中警方沒部署警力,周解釋要避免衝突,不想警方出現或執法激發市民情緒,因為當時暴力活動頻生,社會氣氛很差,警民強烈對立,激進示威者經常趁警方出現時搗亂,用磚頭、鐵通、彈珠等武器襲警,堵路進化成縱火和投汽油彈。

辯方指周有信心,認為遊行會和平進行。周稱是基於風險評估而非「信心」,不派警力是將警民衝突風險減至最低。辯方指遊行沒有其他風險,但周不同意,強調持不同意見的市民也會有衝突。

民陣原本申請當天舉辦遊行,周審批後反對。辯方問周,下屬有否滙報民陣曾提出,會呼籲市民流水式離場和入場,計劃利用較大的中環港鐵站疏散大批人群。周稱沒有,自言「我係唔知咩叫流水式」。

她主要關注民陣有沒有措施預防暴力,下屬滙報指措施欠奉。

辯方引述警方指引,如果集會遊行有違反規定或違法,警方應口頭警告活動負責人。周確認警方沒有警告被指帶隊遊行的被告,原因同樣是避免衝突。據周供稱,非法遊行開始時維園足球場人滿,辯方指警方應實施預定的潮水式群眾管理,周稱指揮官沒要求人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5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