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表明要主導選舉制度的改造,原本按《基本法》規定,必須以五部曲方式進行,但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相信,中央會以「一部曲」方式、即能通過人大常委會制訂香港選舉辦法修改方案解決,又指《憲法》授權中央可制訂香港政治體制,故沒違反《基本法》。
人大常委會2004年4月6日第二次釋法中,確定香港政改要行五部曲,即港府提出,人大常委會批准,港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特首及立會產生辦法、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二通過,再由特首同意,最後交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
但昨有份出席研討會的劉兆佳相信,中央改革選舉制度會以「一部曲」處理,因政改五部曲的一環要求立會有三分二議員通過,但現時立會並無足夠議員,中央又認為香港無法就此凝聚共識,「所以最有可能係中央透過人大常委會制訂,然後將佢具體一啲,由特區政府要配合執行」。
劉指選舉制度改革除可由特區提出,中央獲《憲法》授權制訂香港政治體制,包括選舉制度,舉例指中央在《基本法》附件中制訂香港法律,以至2014年人大「831」決定,都符合香港憲制秩序。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相信,北京會主導並「由上而下」推行有關改造,由北京提出修改的決議,再由港府執行及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