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張栢芝2018年誕下第三名兒子,其父身份一直成謎。《壹週刊》翌年報道並公開張栢芝三子的出世紙,及後張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至上月《壹週刊》總編輯、記者及兩間公司遭警方落案起訴,指他們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涉嫌違法取得他人出世紙的資料。案件昨提堂,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將案押後至4月12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
壹傳媒有限公司、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 及《壹週刊》副社長暨總編輯麥景慶(47歲),分別被票控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控罪指他們身為《壹週刊》的東主、出版人及編輯,前年1月28日披露一份根據《生死登記條例》備存而屬於一名兒童的出生登記紀錄記項的核證副本內所載個人資料,該等資料未經身為資料使用人的生死登記官同意而取用,意圖獲取金錢或其他財產得益。
男記者鄭靜(40歲)則被票控「協助及教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指他協助及教唆上述三被告披露有關資料,意圖獲取金錢或其他財產得益。
據悉,公眾人士或記者向生死登記處查閱有關個人資料時,入境處並沒有要求申報收集資料之目的。
案件編號:KTS566-5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