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12月25日聖誕節「和你Shop」,三名青年被指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襲警及非法集結,其中被指推警後背的27歲被告,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李志豪明言監禁無可避免。李官昨判刑指,考慮到被告初犯,最終判他入獄四星期,旁聽市民聞判後紛紛向被告揮手道別。
任職活動助理的邱文傑(27歲),被指當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內襲擊警長蔡永德。
李官早前裁決指,有警員目擊邱作出推撞動作,認為憑邱在現場的一連串反應及行為,足以證明他是故意推撞事主;且沒證供顯示他出於自衞或者事件純屬意外,因此襲警罪成。李官並明言本案在社會事件的氛圍下發生,無可避免須判監,下令將被告還柙、索取報告才判刑。
辯方昨求情指,同意判監合適,但強調本案案情並不嚴重,被告雖承認因一時衝動和氣憤想隔開警員,但只「推咗一下」,亦無造成傷害。辯方又指,不能排除是警長跑走時匆忙間撞到別人,導致被告作出後來的行為。
辯方呈上被告親友與上司的求情信,內容形容被告平和謙厚、有責任心;在職場上亦是個勤奮、與同事相處融洽的員工,對被告犯案感震驚。
同案分別被控襲警及非法集結的16歲麥姓男生及原永滔(20歲),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李官批評警方替二人錄取警誡錄影會面時沒安排律師在場,對被告不公,剔除兩人的招認供詞。
案件編號:STCC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