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研SPAC 或與收緊借殼有衝突

港交所研SPAC 或與收緊借殼有衝突

【本報訊】SPAC熱潮席捲美國新股市場,新加坡交易所亦力爭年內引入機制。近日市場盛傳港交所(388)開始研究SPAC,本報獲悉該所向個別券商了解意見。惟有專家認為,引入SPAC機制與港交所收緊借殼上市的原意存在衝突。

港交所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香港是亞洲領先的環球上市集資市場,於2020年共迎來了140多家新上市公司。「我們不時研究加強或改革上市制度的各個方案,既致力提高香港新股市場的競爭力和吸引力,亦確保能維持市場質素。」

安投合夥人 王浩然

涉修改《上市規則》 諮詢需時

SPAC(Special-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是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又稱空白支票公司(Blank check company)。香港一般散戶對SPAC或感陌生,擁有投資SPAC經驗的另類投資平台安投(Altive)合夥人王浩然指,SPAC與傳統IPO的分別,是後者替公司尋找資金,而SPAC是資金尋找優質公司。SPAC一般由互惠基金、對沖基金、主權基金等創始人發起,上市時沒有實質業務,須在特定時間內成功收購公司(一般為兩年),屆時股票亦會「改名換姓」,故市場視SPAC為「啤殼」的一種 。

細價股專家、宏高證券投資經理梁杰文則認為,港交所近年嚴打啤殼,期望公司循正常IPO程序上市,SPAC與港交所的原意有衝突。但他對該所研究SPAC不感意外,認為是順應潮流的門面工夫,「SPAC牽涉修改《上市規則》,由諮詢到落實至少消耗幾年時間,屆時熱潮都可能過咗。」

目前港交所《上市規則》第21章,容許沒有實際業務、只以投資為目標的公司上市,俗稱「21章公司」,類近SPAC般沒有業務架構。 梁杰文認為,「21章公司」現時限制頗多,包括只可投資公司不多於三成的股權等。他續指,暫見不到香港有逼切性推SPAC機制,「大型中概股生意多到做唔切,上市費用及交投量令港交所賺唔少,諗唔到有咩原因要佢開後門畀人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