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失平衡推警 學生囚五周

稱失平衡推警 學生囚五周

【本報訊】前年8.31太子站事件兩個月,市民在旺角一帶發起悼念活動,其間一名男學生被指用雙手推警員,早前就襲警罪受審。裁判官施祖堯昨裁決時指,被告稱無辜被撞失平衡下推了警員一下,若真如此,當時理應澄清而非逃跑,認為他的說法不合理,唯一合理解釋是他自知作出違法觸碰而逃跑,裁定他罪成,判監五星期。

家人聞判落淚

被告李冠霖(19歲,圖)被控前年10月31日,在旺角彌敦道襲擊警員龍柏勤。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患有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對今次事件相當後悔,父母形容兒子「簡單樸實、低調乖巧」,惟因案件受壓,變得憂鬱寡言。施官判刑指,若判被告入更生或勞教中心等處所,拘留時間對於本案而言實屬太長,遂判短期監禁,被告家人聞判落淚。

施官表示,警員龍柏勤當日遭約百名圍觀叫囂的市民阻止進入公園,其間他感到左邊身被人推了一下,轉身便看見被告在他左後方一至兩米外逃走,雖然龍並無目擊誰推他及如何被推,但相信他能以身體感覺到。辯方質疑另一警員證供矛盾,警員在書面供詞指被告推龍的背部左邊近中間位置,庭上卻改稱背部左後方,施官認為辯方質疑是吹毛求疵。

對於被告辯稱有人從後撞到自己,導致他失平衡推了前面的人一下;當知道自己推了警員後,遂跑離現場。施官質疑,若他只是無辜被撞而推警員,即使受驚亦理應在場澄清或找證人,而非逃跑。

案件編號:WKCC8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