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蠢人講道理 - 馮睎乾

同蠢人講道理 - 馮睎乾

以前聽朋友提起,某親中智庫曾有一個說法:中共需要香港有蘋果日報。很違反常識是不是?共產黨看一切事物,總以「矛盾」作切入點。昔日立法會反對派,今天尚存的蘋果,說穿了都是「矛盾」的一面。他們的存在不單為了粉飾太平,也合乎黨的鬥爭思維。

然而到了2021年,立法會已被清洗,矛盾鬥爭被拔高至另一階段(表象是「狗咬狗」),站在對立面的傳媒已成釜底游魚。日前香港警察譴責蘋果「抹黑」,並非偶然事件,而是配合大陸官媒主旋律的行動,旨在羅織罪名,為他日進一步行動鋪路。輿論應該做的,是反駁歪理;反駁的目的,並非跟蠢人、賤人或又蠢又賤的人說道理,而是令他們的奸計沒那麼容易得逞。

警方有沒有「濫捕」?比較拘捕和檢控數字,拉十個,八個沒證據檢控,已是最明顯(但非唯一)的答案。據網友告知,有「高級五毛」(我只係聽人轉述,唔知乜水,亦唔知係咪五毛)認為拘捕多少人或檢控率多低都不算濫捕,「理由」是拘捕後發現唔夠料起訴,或搜證需時尚未起訴,不代表那人無辜,只有拘捕「真無辜」的人才叫濫捕。

反駁這種歪理很簡單,律師朋友說:「絕大部份喺裁判法院提控嘅反送中案件,都係差佬自己拎上去告,鮮有事前徵詢律政司,結果咪周不時畀裁判官抦餐懵,窒啲差佬證人庭上證供亂晒籠,最後宣布證據不足放人囉。差佬又唔使賠堂費,告唔入又冇後遺症,『證據不足』之嘛!上到庭嘅case都咁夾硬嚟,上唔到嗰啲係點?咁都唔係濫捕濫告,點先算呢?」

據「高級五毛」所說,要拘捕真無辜者才叫濫捕。哈,請問由誰判斷哪人是「真」無辜?上帝?照此講法,除了警察自己吃了誠實豆沙包,承認明知對方是無辜也胡亂拘捕或插贓嫁禍外,不可能證明有「濫捕」。警察即使真的濫捕,亦可聲稱「正在搜證」,直到永遠。這種不可證偽的詭辯,本來不值一駁,但我想起聖經兩句話:「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堅持講真話的人,務必細味此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