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警認不出被告 社工犯聚脫罪

四警認不出被告 社工犯聚脫罪

【本報訊】警方多次在示威現場附近票控市民違反限聚令。去年5月8日科大生周梓樂逝世半周年,旺角區有百多人聚集高叫「解散警隊,刻不容緩」等口號,警方票控多人,一名依警員指示走近人群的男社工,與一名年僅15歲少女亦中招,各被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

官指少女招嫌疑拒批訟費

案件經審訊後昨裁決。裁判官梁嘉琪指,警員證人未能認出兩被告是否較早時參與集結的人士,有警員亦承認「唔知邊個打邊個」,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梁官裁決指,控方原定傳召的首四名警員證人,均不能認出被告伍文浩(25歲)及少女(15歲)是否參與聚集的人。其中督察未能肯定被截人士是否屬於早前在亞皆老街聚集的約150人;封鎖通菜街並在便利店截停兩被告的警員亦承認「唔知邊個打邊個」。

審訊時控方原定只傳召四人,但其後突然額外傳召警員高龍柱,他稱認出兩被告曾參與集結。梁官昨指,高無法解釋為何四名同袍認不出,但他可以辨認出被告,認為其可信度存疑。雖然社工自辯證供不可信,兩被告行為亦可疑,但控方舉證有疑點,裁定無罪。女被告申請訟費,梁官認為以她年齡當時不應在場,屬自招嫌疑,拒批訟費。

社工早前自辯指在便利店見一名伯伯與警對話,但神情恍惚,他上前問伯伯「你點樣呀」,警員卻查問他身份,知他是社工後稱「得喇,跟住我行」。他與女友依從指示行至人群處,便遭票控。

案件編號:KCFS500011、750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