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萬用刀 童軍領袖判社服令

帶萬用刀 童軍領袖判社服令

【本報訊】有童軍領袖在前年11月大三罷首天,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外遭警員搜出萬用刀,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罪成,案件昨判刑。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是電影系學生,還柙期間意志消沉、食不下嚥,希望法庭量刑側重更生,延續他的電影夢。裁判官張志偉(圖)昨判刑時接納被告受社會氛圍影響,犯案只是個別事件,最終判男生接受社會服務令240小時。庭上親友聞判喜極而泣,散庭時被告父母激動相擁。

現已18歲的童軍領袖周銘鴻早前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成,控罪指他於前年11月11日在鰂魚涌康怡廣場北座外攜有可摺萬用刀。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已入讀電影系,參與電影製作是他長久以來的夢想,若被判處拘押式刑罰,未必能夠繼續學業。

已還柙三周 被告食不下嚥

辯方引述父母求情信指,被告還柙期間意志消沉、食不下嚥,強調被告對犯案深感悔懊。辯方又強調,被告身藏常見的萬用刀,而非較嚴重的物品如炸彈燃料,相信三星期還柙已足以帶出阻嚇性,建議法庭按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本案重點並非被告身藏萬用刀,而是他在警誡下承認參與堵路,但亦指萬用刀相比其他工具而言,破壞力不算大。張官再指,報告顯示被告已反省,希望被告在造成破壞後能夠回饋社會。

案件編號:ESCC7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