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與菊(二) - 李碧華

玫瑰與菊(二) - 李碧華

本來就是千多年來節慶名花。3世紀時,羅馬帝國皇帝為了充實兵力,下令所有單身男性羅馬公民從軍,不許結婚,天主教神父華倫泰不理禁令,秘密替有情人證婚,結果被捕被絞死,人們將處決日(2月14日)定為聖華倫天奴節Valentine’s Day,情人節是紀念勇敢的神父而非殉情的戀人,但也成為舉世的「浪漫」節日。

——即使後來商業化,或流行習俗行禮如儀,以朱古力、卡片、首飾珠寶、鮮花填滿,但玫瑰,是永恆主角。

這支被生氣港女扔棄的紅玫瑰,深深不忿,只覺身價大貶:「一個假公主,哪有資格糟蹋歷享盛名的愛情花?你怎配擁有愛情?」

薔薇科玫瑰,原指紅色的美玉,容光煥發、勇敢、熱戀……集「愛」與「美」於一身,由一支到99支都有寓意,那堪成為地面棄花?

今年情人節撞正赤口,又是星期日,送花上女方辦公室驕其同儕的壯舉時間不對,哪有人星期五就送花的?疫情下市道不佳,花墟也冷清,價格下跌,買花送花的人有,但肯定少於以前太平日子,送99支或一度訂99支玫瑰的,已是好有心了。

作為被騙的受害者匆促買來的贖罪品,一支花哄不回野蠻女友,也罷。玫瑰流下淚來,連眼淚也染紅了,更覺悽酸。不,不要待在垃圾堆!一步一步的,向前走,離開這一陣衰敗氣味的小城,走到哪都勝過受辱等死……

忘記身後,不再回頭。

——所以玫瑰也無法見到,那一時氣憤,衝動地扔棄自己的港女,在男友解釋呵哄下,也明白了,更明白再發脾氣,眼前的男友終會離她而去,蘇州過後冇艇搭,再沒有送花人就後悔了。她急忙回頭想拾回那支玫瑰,卻找不到影蹤:「我就要那支!」

(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