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香港一國兩制淪喪,連香港終審法院都淪為中共的護法,末代港督彭定康有關香港自主權的臨別贈言不時被輿論重提,認為他的預言已應驗。遺憾的是,以彭定康的遠見卓識,還只是說對了一半。他沒有高估親共港人維護香港自主權的水平,但低估了北京剝奪這項權利的狠辣。港版國安法取代《基本法》成為香港最高法律,一批對香港沒有感情的黨棍陸續加入中聯辦,並走向管治香港的前台,一國一法、一國一治已不可逆。
1996年10月,港督彭定康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時,在最後一章表達了對香港前景的憂慮。他說:「我感到憂慮的,不是香港的自主權會被北京剝奪,而是這項權利會一點一滴地斷送在香港某些人手裏。」從梁振英到林鄭月娥,港人眼見香港的自主權一點一滴地斷送在他們手裏,豈能不感嘆彭定康的見識。然而,香港司法環境的轉變、中聯辦角色的轉變,顯然超出了彭定康的預判。
當終審法院認同港版國安法「地位特殊」,自己無權覆核條文是否符合《基本法》時,可曾考慮港版國安法作為《基本法》附件,其法律地位竟凌駕《基本法》是何等荒謬?可曾考慮就算港版國安法,其第四條、第五條仍有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仍有無罪假定等訴訟權利的規定,讓終審法院有充裕的空間去解讀被控人士的保釋、去解讀陪審團的必要?但終審法院接受律政司「從嚴理解」國安法條文的說辭,放棄依據《基本法》、普通法解釋國安法的「終審權」,自我閹割,豈能不令人感嘆香港自主權的斷送已走到斷送司法獨立的巔峯?
終審法院的判決,結果不只是黎智英要在獄中度歲,更是所有被控國安罪的人士將失去無罪假定的訴訟權利,要受無罪先坐監的罪。國安法被控第五人、律師助理陳梓華前日申請保釋被拒,要還柙至4月14日再訊;黎智英昨日再次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也要還柙至4月16日再訊。黎智英以巨額保釋金、近乎斷絕網絡往來及人際往來的苛刻軟禁條件,仍未能獲准保釋,顯示國安法所謂無罪假定及保釋的大門,已被終審法院拉下大閘。
終審法院的大法官們加入斷送香港自主權的行列,令人欷歔,恐怕在彭定康預見之外,但北京強行剝奪香港自主權之狠辣,相信更出乎彭定康意料。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出手制訂港版國安法,直接替香港立法,這豈是民主世界所理解的一國兩制?但讓民主世界更難想像的是,中聯辦作為香港「第二支管治力量」,不只從幕後走到台前,自稱不受《基本法》第22條約束,成為管治「第一支管治力量」的力量,而且大舉調入與香港「沒有交集」的官員,讓這些對香港不熟悉、對香港沒有感情的黨棍主理香港事務,顯然是要實現專制政權的管治「效率」。
現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之前沒有港澳工作經驗,被形容是港澳系統的局外人。剛履新的中聯辦秘書長王松苗,同樣是港澳工作的門外漢。官媒形容這些與香港沒有交集的官員,能「更客觀、更科學」地分析香港問題,沒有香港人脈和利益的顧忌。但是,中聯辦官員從前聯絡的都是親共的政黨、團體、名流,如有私心,維護的也是親共陣營的利益,北京對港澳系統進行所謂海嘯式換血,無異於認定現時香港親共陣營的利益與北京不一致,或者是需要把香港的政經利益重新分配給新上台的官員。
行政長官變傀儡,立法會變橡皮圖章,終審法院變護法,是彭定康憂慮的香港自主權被斷送的重症,但北京直接為香港立法、派遣黨棍主政香港,更是直接扼殺香港自主權,兩相覆蓋之下,香港何來司法獨立?何來自主空間?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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